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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机制、障碍与政策

时间 : 2025-03-17 来源 : 中国南方学术网 作者 : 【字体:

  顾乃华,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邓石军,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宏观背景下,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主导,具有高科技、高效能和高质量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破坏性创新密切相关,破坏性创新通过技术突破改变生产方式,通过市场重构优化资源配置,并通过产业变革形成新经济格局,从而成为新质生产力跃升的重要驱动力。本文从理论层面系统解析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机制,重点探讨技术扩散、资源整合与制度创新在其中的作用,揭示了协同创新能力不足、市场壁垒对要素流动的阻滞以及创新管理体系不完善等主要制约因素,进而提出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框架、优化市场环境等路径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建议,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 破坏性创新 颠覆性创新 高质量发展

  一、引言

  当前,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如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基因编辑和区块链技术等,正在重塑全球经济的发展模式与生产力格局。中国经济发展逐渐进入新阶段,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应运而生。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并在此后的多次讲话中强调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性,将其赋予了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任,认为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关键。2024年1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将新质生产力概括为“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从理论层面来看,新质生产力不仅代表了生产力发展的质变,更是对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一次创新性发展。[1]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2]这一论述揭示了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社会变革之间的深刻联系。作为生产力的一种现代化形式,新质生产力强调通过颠覆性技术和产业变革推动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经济形态进行深刻变革,[3][4][5]是生产方式演化与技术跃迁的产物,同时也是推动这些变革的重要动力。

  尽管学术界已对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和作用展开了广泛探讨,关于如何具体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研究仍显不足。破坏性创新作为一种颠覆传统产业模式和技术路径的力量,被认为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破坏性创新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但其具体的作用机制和影响路径尚不明确。本文旨在探讨破坏性创新如何通过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即破坏性创新是如何通过打破传统技术壁垒、重塑产业结构、提升生产效率等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的生成和转化。通过理论分析与历史回顾的结合,本文力图深入揭示破坏性创新的作用机理,进而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从理论视角看,破坏性创新是一种动态、非线性的技术与市场演进过程。[6]在这一过程中,新技术的出现不仅推动了技术性能的进步,也重塑了市场规则与产业生态。新质生产力与破坏性创新之间存在多重内在联系:新质生产力注重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与线性发展路径,强调通过技术突破与创新应用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型与经济形态的跃升;破坏性创新则通过突破性技术与非传统路径推动生产力系统整体跃迁。这种内在关联表明,破坏性创新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和驱动性的作用。

  新质生产力的生成高度依赖颠覆性技术的涌现与广泛应用。[7]破坏性创新通过打破技术壁垒、重塑产业结构与提升生产效率,为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提供坚实基础。例如,量子计算技术的进步正在重新定义计算能力的上限,为智能制造、医疗诊断等领域注入强劲动力;共享经济模式的兴起不仅颠覆了传统的商品和服务提供方式,也为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提供了新的商业环境。通过技术优化与流程创新,破坏性创新有效提升了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带动企业和产业的高效能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先进生产力的每一次跃升都离不开破坏性创新的推动。当下,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同样需要以破坏性创新为动力,通过技术突破、商业模式创新与产业结构重构,实现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生产体系的跨越。破坏性创新理论为理解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导。本文从理论视角出发,探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机制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破坏性创新与生产力演进:简要回顾

  (一)破坏性创新理论概述

  破坏性创新是由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旨在解释新兴企业如何通过引入相对简单且低成本的技术和商业模式,逐步侵蚀传统企业的市场份额,最终取代主导企业的过程。破坏性创新与渐进式创新不同,后者是在现有产品或服务基础上进行改进,而前者则是通过颠覆性的新方法和新技术,重新定义市场和行业规则,其主要特点包括低端市场切入、初期产品简单且廉价、逐步提升性能、开拓新市场以及最终颠覆市场格局。

  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理论。熊彼特(1942)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提出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的概念。[8]他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创造性破坏”,不仅包括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也包括打破旧的、低效的工艺与产品。这种替代过程使经济发展处于动态过程,并刺激收入迅速增长。他强调,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这些创新活动包括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以及新市场的开拓和组织形式的创新。这意味着创新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对技术的优化完善,而要将发展重点放在实现更多“从0到1”的颠覆性、破坏式、原创性技术创新上。[9]熊彼特的理论为破坏性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克里斯坦森在熊彼特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破坏性创新理论。他详细阐述了破坏性创新的概念和特征。[10][11]克里斯坦森指出,许多大型企业之所以在面对新兴竞争者时失败,是因为它们过于关注现有客户和市场,忽视了低端市场和新兴市场的需求,而这些市场正是破坏性创新的发源地。在这个过程中,资源较少的小公司能够成功地挑战现有企业。具体来说,当现有企业专注于为主流市场的客户改进产品和服务时,它们会忽视其他细分市场的需求。首先,具有颠覆性的新进入者会成功地瞄准那些被忽视的细分市场,通过提供更适合客户的产品和服务或更低的价格获得立足之地。在主流市场追逐更高利润的在位企业往往不会作出积极回应。然后,新进入者逐步向高端市场发展,提供现有企业的主流客户所需的产品和服务性能,同时保留并推动其早期成功的优势。当主流客户开始大量采用新进入者的产品时,颠覆就发生了。可见,破坏性创新的成功不仅依赖于技术本身,更依赖于创新型企业能否找到适合的新商业模式。这些新商业模式通常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更低的运营成本,使得创新型企业能够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产品和服务,从而逐步侵蚀传统企业的市场份额。

  破坏性创新对企业和产业结构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破坏性创新挑战了传统企业的市场地位,使得市场竞争格局发生显著变化。[12]传统企业如果不能及时调整策略,往往会被迫退出市场或面临巨大的市场份额损失。其次,破坏性创新促进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13]通过引入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提高了整体市场的效率和生产力。

  (二)四次工业革命中的破坏性创新:技术、商业和社会经济变革

  破坏性创新理论自提出以来,已成为理解和预测技术变革及其对行业和市场影响的关键理论框架。[14]这一理论的应用和探讨并不限于当代。实际上,回顾历史上几次工业革命,亦可发现破坏性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所形成的先进生产力在推动社会经济变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次工业革命始于18世纪中叶,标志性事件是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应用。瓦特对蒸汽机的改进是典型的破坏性创新。在瓦特改良蒸汽机后近60年,蒸汽机并不比主流使用的水车更具性能或成本上的优势,[15]尤其是在河网密集的地区。当时,欧洲大陆工厂的首选动力来源是水力而非蒸汽,蒸汽机仅在对能源的要求超过水力供给程度或绝无空间再放下一架水车的情况下使用。[16]但在水力缺乏的地方,体积较小和更为便携的蒸汽机开拓了新的市场,为矿业开采和棉纺业提供了重要的机械动力。此后,蒸汽机不断改进,不仅提高机械效率,还降低能源成本,推动纺织、采矿、冶金等行业的生产模式变革。蒸汽机的出现不仅革新了生产工具,也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传统的手工工坊逐渐被机械化工厂取代,商品生产从手工艺模式转向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新的生产模式——工厂制度逐渐崛起。这种变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逐步侵蚀传统生产模式的过程,体现了破坏性创新的其中一个特征,即“颠覆是一个过程”。

  蒸汽机作为破坏性创新的典型代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一方面,它打破了地域和水源对工厂布局的限制,使工厂可以灵活选址,促进工业集中,加速城市化进程。其带来的生产力提升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推动力。蒸汽机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显著促进了国内外贸易的扩展,这一过程不仅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也增强了各国间的经济联系,逐步重塑国际贸易格局。另一方面,工厂规模化和资本集中趋势显著。伴随着大企业的崛起,传统手工业逐渐被淘汰,劳动分工更加细化,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形成了新的工人阶级。这导致劳资矛盾加剧,促使劳工权益保护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初步发展。与此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西方势力也拉开了向前工业化世界大举扩张的序幕。[17]

  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标志性事件是电力的广泛应用和内燃机的发明。以内燃机为例,它并非蒸汽机持续性创新下的产物,而是对蒸汽机的一次破坏性创新。自1859年研制出第一台具备潜在实用价值的内燃机后,[18]内燃机不断发展和改进的同时,蒸汽机也在逐步变得效率更高、价格更便宜、维护更简便、噪音更小。[19]此时内燃机的性能不如蒸汽(轮)机,蒸汽(轮)机仍然是动力主流来源,内燃机仅为较低功率范围内的市场服务。例如,直到二战前夕,大多数火车都采用蒸汽机,[20]而此时距离世界上第一台实用内燃机诞生达80年。正如大卫·奈特(David Knight)所说:“路上的车辆使用蒸汽机看起来比早期的内燃机更好。”[21]然而,当内燃机性能已能满足许多主流市场用户的需求时,它开始颠覆整个蒸汽机产业。

  内燃机的应用为工业生产提供更加高效的机械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制造业自动化和交通工具的技术进步。随着内燃机的普及,汽车产业迅速崛起,它推动了标准化和流水线生产,使得汽车等内燃机驱动的产品进入大众消费市场。这不仅改变了商业模式,也转变了消费模式。与此同时,内燃机产业链的形成,带动了石油、钢铁和化学工业等多个关联行业的兴起,产业结构由此变革。随着新兴产业崛起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巨大融资渠道的需求也促使了大型混合银行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的出现和发展。[22]

  第三次工业革命又称信息革命,始于20世纪中期,标志性事件是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发明与普及。以这一时期破坏性创新的典型产品——个人计算机为例,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个人计算机硬盘存储容量(10—40MB)远不及大型主机(至少300MB),其主要面向被大型主机制造商忽视的低端市场和新兴市场。[23]正如DEC(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创始人肯尼斯·奥尔森(Kenneth Olsen)在1974年所指出的:“我认为根本没有人会想要有自己的计算机。”[24]包括IBM(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在内的许多计算机行业领先企业也长时间忽略了技术更为简单的微型计算机的崛起。然而,伴随技术的快速进步,个人计算机的性能已能满足许多主流市场用户的需求,且远比大型主机便宜、便携和使用简单,个人计算机逐渐进入主流市场,并最终取代了大型主机在许多应用中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曾经作为计算机市场霸主的IBM逐渐转型为以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企业,而苹果公司(Apple)则从个人计算机企业发展成为涵盖智能手机和软件服务等领域的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之一。

  个人计算机的广泛使用促使软件产业迅速发展,出现了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新兴领域,为用户提供传统大型主机不具备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同时,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产业和新模式应运而生,加速了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极大提高了整体市场效率和生产力,[25][26]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个人计算机带来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浪潮,不仅改变了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的生产方式,还促使劳动力进入服务业,进而推动金融、教育、娱乐和媒体等领域的创新和升级。伴随自动化生产模式而来的是产品的高度标准化,这使得生产环节可以被分解,全球价值链贸易逐步取代传统国际贸易成为新的全球经济运作方式,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也更加紧密、高效和复杂。

  第四次工业革命亦称数字革命,始于21世纪初,主要特征是人工智能(AI)、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27]以目前最具影响力的AI为例,早期的AI(如专家系统)在性能和应用上并不具备竞争力,通常用于棋类游戏(如IBM的Deep Blue)和基本的对话系统(如Apple的Siri)。近年来,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数据处理、决策支持和自动化等领域的能力显著提升。尽管AI已经开始重塑各行业的运营模式,但判断其到底会在多大程度上带来颠覆性的影响是困难的,尤其是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

  当前,AI已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制造业和汽车交通等多个行业,推动了产业转型与创新,成为提升效率和改善用户体验的重要驱动力。AI的破坏性不仅在于它改变了传统的生产和管理方式,更在于它能够重构价值创造体系,催生基于数据驱动和智能协同的全新商业模式,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深刻影响。例如,在劳动市场,AI对工作和就业岗位的影响已成为各界重点关注的主题。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估计,它将影响全球40%的就业岗位,在经济发达国家甚至高达60%。[28]

  总之,破坏性创新贯穿了四次工业革命,并在每次革命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通过对四次工业革命的回顾,可以提炼出破坏性创新在推动生产力演进方面的共同规律:每一次工业革命的突破,都始于边缘或低端市场,通过逐步突破传统技术壁垒,渗透主流市场,最终颠覆原有产业格局。这一过程推动了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的转型,进而引发生产关系、产业结构、社会经济的深刻变革。破坏性创新通过颠覆和改进传统生产力,将先进生产力推向历史舞台,并不断改变生产方式,对产业结构和经济形态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随着生产力的演进和行业格局的不断变化,世界各国也经历着兴衰变化。

  三、破坏性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

  基于对工业革命时期破坏性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所形成的先进生产力的影响分析,以及新质生产力强调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经济形态的根本性变革的特征,本文将从技术革新、市场变革、组织变革三个方面,详细探讨破坏性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

  (一)技术革新

  回顾历次工业革命,技术革新始终是催生先进生产力和推动社会经济变革的核心动力之一。从蒸汽机的应用到电力的普及,再到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每一次重大技术变革都深刻改变了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带动了新生产力形态的诞生。作为破坏性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机制之一,技术革新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新动能。[29]与持续性创新注重改进和优化现有技术不同,破坏性创新往往来自小型创业公司,既有高端创新,也有低端创新,[30]高端创新通过突破性技术的研发满足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而低端创新则通过降低成本和简化产品设计以服务被忽视的市场群体。这些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发现和满足被忽视的市场需求,挑战传统市场格局,进而激发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推动生产力的显著提升。

  破坏性创新的技术革新不仅在特定领域引领重大变革,还通过开辟全新的市场需求,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技术革新之所以至关重要,是因为它能够突破传统产业的边界,创造全新的经济活动和生产方式,而这一过程通常伴随着现有市场的重构和资源配置的优化。破坏性创新通过发现和满足传统市场中被忽视的或未充分满足的需求,开辟了全新的市场空间。在服务新兴市场的同时,破坏性创新也逐渐引导技术研发向新的方向发展,这一过程并不局限于单一行业,而是涵盖了更广泛的产业链和应用场景,从而促进跨行业的技术协同与资源共享。随着技术的快速传播和知识的广泛共享,技术在不同地区和行业间进行加速扩展,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推动力。

  从微观企业层面来看,破坏性创新所带来的技术进步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运营效率的提升、产品研发能力的增强以及组织管理的转型。企业通过不断吸纳外部的新技术,不仅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从宏观角度来看,破坏性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引导,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例如,电子商务平台的崛起颠覆了传统零售模式,将商品销售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不仅极大地拓展了企业的市场覆盖范围,还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31]这种商业模式的创新,也进一步推动了物流、支付和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的技术革新。随着技术的普及,企业能够更高效地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以更快的速度适应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偏好,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二)市场变革

  破坏性创新通过市场变革催生新产业,进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企业初始目标关注低端市场或全新市场是破坏性创新的典型特征之一。[32]在此过程中,新兴企业往往通过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目标市场(大企业边缘市场或新兴市场)消费者所关注的属性需求(Christensen et al.,2015),再通过不断提升产品或服务的主流属性直至满足主流市场消费者的需要,[33]逐步侵蚀传统企业的市场份额。在这一过程中,破坏性创新不仅是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和改造,还催生了诸多新产业。正如历次工业革命所推动的产业变革,这些新兴产业往往基于全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和多样化的需求。例如,随着科技的进步,许多新兴企业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开创了人工智能、物联网、绿色能源等新兴产业。这些新产业不仅拓展了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还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源泉。

  新产业的崛起进一步推动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新兴产业通常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通过高效的资源配置和先进的生产方式,实现更高的生产效率和效益。同时,新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升级和扩展,形成新的产业生态系统。[34]这样的产业生态系统不仅提高了经济的整体资源配置效率,还促进各行业之间的协同创新和共同发展。传统企业通常只关注高端市场,而忽视低端市场和新市场的需求。[35]破坏性创新型企业则通过瞄准这些市场,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实现更有效的资源配置,从而提升整体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的市场变革不仅打破了现有的市场格局,使市场更加多元化和动态化,还促使企业不断创新,以提高生产力和提升竞争优势。新产业的诞生带来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新的职业发展路径,推动劳动力市场的优化和升级。新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具备新技能和新知识的专业人才,这促使教育和培训体系不断改进和升级,以培养适应新产业需求的人才队伍。这样的良性循环,进一步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

  (三)组织变革

  组织变革催生新模式,是破坏性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机制之一。破坏性创新往往要求企业在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上进行全面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进步。[36]这种调整不仅有助于企业保持竞争优势,还直接影响新质生产力的提升。破坏性创新引入的新技术与新模式深刻改变了传统生产方式和业务流程,促使企业重新配置资源、优化流程,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在面对破坏性创新时,传统企业需要进行组织变革,通过内部创业、设立独立业务单元等方式来应对新兴企业的竞争和市场的快速变化。这些独立业务单元能够在较为自由的环境中专注于新技术研发和市场探索,不受母公司复杂层级与决策缓慢的限制,高效实现创新目标。沿着“工业革命—组织变革”的逻辑可见,技术范式的演变始终深刻影响着组织模式的变革:从手工作坊到工厂制度,从公司到合作社,从大型企业到企业集团,生产活动的组织形式不断调整。随着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的兴起,组织结构逐渐向智能制造和高度自动化转型,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管理模式也将发生深刻变革。

  这种组织变革直接影响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首先,通过重新审视和调整管理模式和决策流程,企业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捕捉新的商业机会,推动技术和产品的创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和敏捷的管理方法,能够加快信息流通和决策速度,使企业更迅速地识别和适应市场中的新需求和新趋势,提升生产力。其次,激励机制的调整也是组织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多样化的激励措施,企业可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激发其创造力和主动性。奖励能够提出和实现突破性创意的团队和个人,有助于形成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变革进一步推动了破坏性创新的实现。再次,组织变革还需要关注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具备前瞻性思维和跨领域知识的创新型人才,是推动破坏性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不断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企业能够抢占技术前沿,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最后,组织变革不仅包括内部结构和流程的调整,还涉及与外部合作伙伴的互动和协同。通过与其他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企业可以共享资源、知识和技术,加速创新进程。同时,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可以引入外部创新资源,丰富企业的创新生态系统,进一步提升新质生产力。

  综上,破坏性创新通过技术革新、市场变革、组织变革等多方面的机制,催生出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并以此驱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破坏性创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还通过技术扩散、知识溢出和产业链重构等方式,推动整个经济体的生产力提升。同时,破坏性创新还具有引领未来技术变革的作用,为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四、破坏性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壁垒与障碍

  破坏性创新作为引领市场变革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壁垒和障碍。对应上文的影响机制,本文将继续从技术革新、市场变革、组织变革三个方面,详细探讨破坏性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壁垒和障碍。

  (一)技术革新中的障碍

  第一,中国在研发投入上虽然有所增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研发投入不足直接限制了技术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导致许多前沿技术的突破难以实现,进而影响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此外,中国在许多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仍需依赖进口,这种技术依赖不仅制约了国内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还增加了技术引进和转化的成本,影响了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37]第二,尽管中国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但在新兴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具备前沿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仍然稀缺。从历次工业革命的技术革新来看,创新越来越复杂,所需要的文化和教育水平也越来越高。而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短缺严重限制了破坏性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38]同时,中国的教育体系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存在不足。传统教育模式的创新教育力度不足,使得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待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与市场需求脱节,难以满足新兴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第三,破坏性创新需要信息的快速传播和共享,以推动跨行业的协同创新。[39]然而,中国在这方面的机制和平台仍不完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限制了知识和技术的交流与共享,影响了创新项目的实施和成果转化。[40][41]

  (二)市场变革中的障碍

  第一,尽管中国市场的总体规模庞大,但在一些关键行业和领域,市场仍存在垄断或寡头垄断现象。这种垄断结构使得少数大企业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限制了新兴企业的进入和竞争。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着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和资源壁垒,难以突破大企业的优势地位,难以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中小企业本应成为破坏性创新的重要源泉,但在当前市场结构下,它们往往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机会去开展创新活动,从而制约了破坏性创新的广泛推广与应用。第二,破坏性创新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来进行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和商业化运作,但中国的资本市场在支持创新型企业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尽管近年来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有所发展,但其规模和覆盖面仍然有限,尤其是对于初创企业而言,资金的获取仍然是其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42]在高风险和高不确定性的技术创新领域中,融资难度更大,严重影响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限制新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第三,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这一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给中国的破坏性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在技术领域,关税壁垒、技术封锁和市场准入限制等问题,增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难度。这些贸易壁垒不仅影响了中国企业获取外部技术和市场的途径,也加大了其在全球化竞争中的压力。

  (三)组织变革中的障碍

  第一,许多中国企业在创新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缺乏系统的创新战略和机制。[43]同时,企业的研发投入不足,创新项目的管理和评估体系不完善,也影响了创新的效率和效果。尽管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创新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保守的企业文化,[44]如企业内部的官僚主义作风、风险厌恶倾向和缺乏容错机制,限制了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这种现象在历史上也有类似的反映,如19世纪初的卢德运动。彼时,英国工人因对机器取代手工劳动的恐惧而组织抵制技术革新,反映出工人因传统观念对技术进步的抵抗心理。第二,创新活动需要多样化的激励措施,但许多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完善,难以充分调动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奖励能够提出和实现突破性创意的团队和个人,有助于形成鼓励创新和容忍失败的企业文化,但目前这一文化在许多企业中尚未完全建立。第三,企业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低下,以及创新资源(包括资金、人才、技术等)的不合理分配,都会导致重要的创新项目无法得到充分支持,进而影响创新成果的产出和转化。创新型人才,尤其具备前瞻性思维和跨领域知识的人才,是推动破坏性创新的重要力量。然而,在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的投入不足,使企业难以保持技术前沿,[45]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的提升。破坏性创新还需要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享资源、知识和技术。但中国在这一领域的互动与协同仍显不足,影响了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丰富性与新质生产力的提升。

  五、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共同促进破坏性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破坏性创新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力量,不仅依赖于技术本身的进步,还需要制度、政策及市场机制的配合,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46]技术创新、市场变革与组织创新三者密切相连,共同构成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结合前文对破坏性创新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壁垒与障碍,本文将从这三个维度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以推动破坏性创新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一)技术创新与突破:提升自主研发与协同创新能力

  第一,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支持,特别是在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等激励政策,降低创新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从而激发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同时,通过政策引导,推动跨学科、跨行业的技术合作,促进不同主体间的知识与技术交流,以推动技术突破和产业化进程。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领域,政府应支持国家级科研平台的建设,汇聚各方资源,以突破核心技术瓶颈,为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二,提高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提升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质量。通过优化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培养机制,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人才。此外,政府可制定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政策,特别是针对国际高端人才的引进。加强海外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回流或引进,不仅能够丰富国内创新生态,还能为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关键的人才支持。同时,鼓励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创建技术人才集聚区和创新人才支持平台,进一步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所需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三,加强对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支持,推动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形成更加紧密的产学研结合体制。在此基础上,政府可通过搭建技术转移平台和创新协作平台,支持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47]缩短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时间周期。同时,还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激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创新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二)市场环境与竞争力:优化市场机制与资金支持

  第一,相信市场的力量、尊重市场的选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理论上,政府在选择性产业政策上存在信息不足、能力有限、寻租问题和政策有效性难以证明等问题,[48][49][50]对于市场规模庞大的中国而言尤为如此。因此,政府应加强市场竞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展开竞争。尤其应完善反垄断法律框架,打破行业垄断,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创造更加平等的竞争环境,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二,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政府应优化资本市场政策,推动资本市场更加开放和透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风险资本流向创新型企业。为此,可以通过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投资者向创新型企业注入资金,为企业提供更为稳定的资金来源。政府还应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扩展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加速成长,并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外部条件。

  第三,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破坏性创新的成功不仅依赖于国内市场的支持,还需拓展更广阔的国际市场。政府应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政策,降低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准入成本,为创新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政府还应积极推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技术与产业领域的合作,尤其是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强化国际合作,通过吸引国际资本和技术合作,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中国企业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

  (三)组织发展与协同: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优化资源配置

  第一,为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家应在战略层面制定长期规划,确保创新活动的系统性与前瞻性。企业家在技术创新的突破与扩散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51]他们不仅需识别并推动技术突破,还要有效整合和协调企业内部资源,确保创新战略的顺利实施,进而引领企业实现技术领先并提升市场竞争力。为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家应不遗余力、久久为功地涵养企业家精神,这是促进破坏性创新的必要条件。

  第二,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支持,推动企业改革现有的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鼓励企业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并为创新活动提供更多资源支持。此外,政府还应引导企业建立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激励文化,鼓励宽容失败,增强创新文化的包容性与适应性,进一步推动破坏性创新的内生动力。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制定清晰的创新发展规划,并实施科学的项目管理与评估体系。引入国际最佳实践,推动创新管理标准化,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创新活动的规范性与高效性。为企业提供管理培训与咨询服务,提升管理层对创新战略的重要性认识,增强企业的战略执行力。

  第三,政府应建立跨部门政策协同机制,重点破除因政策条块分割导致的资源结构性供需错配,推动创新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构建覆盖资金、人才、技术等核心要素的资源配置效能评估体系,通过量化分析引导政策精准发力。实施创新项目全周期数字化管理,简化冗余审批环节,探索负面清单与容缺受理相结合的弹性监管模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推进创新要素流通网络建设,依托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区域、跨领域资源动态匹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要素价值转化的保障作用,系统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创新生态韧性。

  注释  

  [1]刘守英、黄彪:《从传统生产力到新质生产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4年第4期。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5页。

  [3]罗必良:《新质生产力:颠覆性创新与基要性变革——兼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规定和努力方向》,《中国农村经济》2024年第8期。

  [4]周文、张奕涵:《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内在关联与重点突破》,《学术研究》2024年第6期。

  [5]王廷惠:《把握好新质生产力技术革命的特征》,《广州日报》2024年6月17日第A7版。

  [6] Steven Si, Hui Chen, “A Literature Review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What It Is, How It Works and Where It Goes”, Journal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vol.56, 2020, p.101568.

  [7]冉征、郑江淮:《技术范式下的创新发展:技术多样化与技术专业化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管理世界》2024年第9期。

  [8] [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年,第144-150页。

  [9]顾乃华:《从破坏性创新理论视角理解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共治理研究》2024年第4期。

  [10] Joseph L. Bower, Clayton M. Christensen, “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73, no.1, 1995, pp.43-53.

  [11] Clayton M. Christensen, The Innovator’s Dilemma: When New Technologies Cause Great Firms to Fail,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1997, pp.3-28.

  [12]陈卉、斯晓夫、刘婉:《破坏性创新:理论,实践与中国情境》,《系统管理学报》2019年第6期。

  [13]周江华、仝允桓、李纪珍:《基于金字塔底层(BoP)市场的破坏性创新——针对山寨手机行业的案例研究》,《管理世界》2012年第2期。

  [14]斯晓夫、刘婉、巫景飞:《克里斯坦森的破坏性创新理论:本源与发展》,《外国经济与管理》2020年第10期。

  [15] G. N. Von Tunzelmann, Steam Power and British Industrialization to 1860,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8, p.224.                                               

  [16] [美]戴维·兰迪斯:《1750—1914年间西欧的技术变迁与工业发展》,[英]H. J. 哈巴库克和M. M. 波斯坦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6卷,王春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89页。

  [17] [英]大卫·兰德斯:《解除束缚的普罗米修斯:1750年迄今西欧的技术变革和工业发展》,谢怀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年,第11页。

  [18] [英]大卫·兰德斯:《解除束缚的普罗米修斯:1750年迄今西欧的技术变革和工业发展》,第280页。

  [19] [美]乔尔·莫基尔:《富裕的杠杆:技术革新与经济进步》,陈小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146页。

  [20] Albert J. Churella, From Steam to Diesel: Managerial Customs and Organizational Capabilities in the Twentieth-Century American Locomotive Industr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8, p.3.

  [21] [英]大卫·奈特:《现代科学简史:从蒸汽机到求偶》,叶绿青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年,第92页。

  [22] [意]维拉·扎马尼:《欧洲经济史:从大分流到三次工业革命》,任疆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第93页。

  [23] Clayton M. Christensen, The Innovator’s Dilemma: When New Technologies Cause Great Firms to Fail,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1997, p.17.

  [24] Walter Isaacson, The Innovators: How a Group of Inventors, Hackers, Geniuses, and Geeks Created the Digital Revolution,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Paperbacks, 2014, p.264.

  [25]黄群慧、余泳泽、张松林:《互联网发展与制造业生产率提升:内在机制与中国经验》,《中国工业经济》2019年第8期。

  [26]郭家堂、骆品亮:《互联网对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有促进作用吗?》,《管理世界》2016年第10期。

  [27] Klaus Schwab, The 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 New York: Crown Business, 2017, pp.7-17.

  [28] Mauro Cazzaniga et al., Gen-AI: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Future of Work, Washingto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4, p.7.

  [29]梁昊光、黄伟:《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及其全球效应》,《财贸经济》2024年第8期。

  [30]李东红、陈昱蓉、周平录:《破解颠覆性技术创新的跨界网络治理路径——基于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开放平台的案例研究》,《管理世界》2021年第4期。

  [31]方晓霞、李晓华:《颠覆性创新、场景驱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改革》2024年第4期。

  [32] Clayton M. Christensen, Michael E. Raynor, Rory McDonald, “What is Disruptive Innova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93, no.12, 2015, pp.44-53.

  [33]斯晓夫、刘婉、巫景飞:《克里斯坦森的破坏性创新理论:本源与发展》,《外国经济与管理》2020年第10期。

  [34]周文、张奕涵:《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内在关联与重点突破》,《学术研究》2024年第6期。

  [35]刘海兵、刘洋、黄天蔚:《数字技术驱动高端颠覆性创新的过程机理:探索性案例研究》,《管理世界》2023年第7期。

  [36]吴晓波、赵子溢:《商业模式创新的前因问题:研究综述与展望》,《外国经济与管理》2017年第1期。

  [37]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黄群慧、原磊、杨耀武、贺俊、杨虎涛:《新征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与政策》,《经济研究》2023年第9期。

  [38]戚聿东、沈天洋:《以技术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逻辑、困境与路径》,《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39] Henry W. Chesbrough, Open Innovation: 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2003, pp.192-194.

  [40] Yuzhuo Cai, “What Contextual Factors Shape ‘Innovation in Innovation’? Integration of Insights from the Triple Helix and the Institutional Logics Perspective”, Social Science Information, vol.54, no.3, 2015, pp.299-326.

  [41] Jiancheng Guan, Kaihua Chen, “Modeling the Relative Efficiency of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Research Policy, vol.41, no.1, 2012, pp.102-115.

  [42]贺力平、魏后凯、何平、谭小芬、张明:《“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编委笔谈》,《金融评论》2023年第3期。

  [43] Xiaolan Fu, Yundan Gong, “Indigenous and Foreign Innovation Efforts and Drivers of Technological Upgrading: Evidence from China”, World Development, vol.39, no.7, 2011, pp.1213-1225.

  [44] Kevin Zhou, Caroline Li, “How Does Strategic Orientation Matter in Chinese Firms?”,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 vol.24, no.4, 2007, pp.447-466.

  [45] Haiyang Li, Kwaku Atuahene-Gima, “Product Innovation Strategy and the Performance of New Technology Ventures in China”,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vol.44, no.6, 2001, pp.1123-1134.

  [46]谢地、钟玲玲:《我国新质生产力的赋能逻辑——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工业技术经济》2024年第9期。

  [47]詹新宇、于明哲:《组合式财税政策何以有效推动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世界》2024年第8期。

  [48] Ricardo Hausmann, Dani Rodrik,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Self-Discovery”,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vol.72, no.2, 2003, pp.603-633.

  [49] Anne O. Krueger,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Rent-Seeking Societ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64, no.3, 1974, pp.291-303.

  [50] Dani Rodrik, “Normalizing Industrial Policy”, World Bank Commission on Growth and Development Working Paper 3, 2008.

  [51]迟红刚、徐飞:《瓦特蒸汽机技术创新的社会视角分析》,《科学与社会》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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