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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的司法发展及其批判

时间 : 2025-03-15 来源 : 中国南方学术网 作者 : 【字体:

  贾海龙,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蓝小军,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分析欧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在欧盟—韩国劳动争端解决中的发展,有助于揭示欧式“柔性”劳工条款在争端解决中被转化为法律义务的过程。即通过专家组对《韩欧自由贸易协定》13.4.3条的解释,无论批准与否,缔约国事实上要遵守ILO的核心劳工公约。专家组将政治宣示性条款“硬化”为法律义务的做法缺乏法律和政治基础,并会引发政治反噬。《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也包含了与《韩欧自由贸易协定》高度相似的实体性劳工条款,中国若不谨慎应对,可能在未来面临韩国现在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  劳工标准 劳工条款 自由贸易 欧盟 ILO

  一、问题的提出

  美国与欧盟主导的经贸协定在程序性劳工条款上的显著差别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评论。美式经贸协定一般将因劳工条款引起的争议纳入强制性的争端解决程序中,且以授权贸易制裁作为争端解决结果的强制执行手段;而欧式经贸协定在处理劳工问题争议时,注重促使争端双方通过外交手段或协商手段解决问题,中立专家组的报告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更不能通过贸易制裁来强制执行争端解决结果。基于此,一般认为美式经贸协定采取了“刚性”、“硬”或“条件”模式而欧式经贸协定采取了“柔性“、“软”或“促进”模式来处理劳工问题。[1]即使注意到了欧式经贸协定在程序性劳工条款的“硬化”趋势,[2]二者实体性劳工条款上的差别依然被忽视了。

  2021年欧盟—韩国劳动争议的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经过与2017年美国—危地马拉劳动争议专家组报告的对比,二者实体性劳工条款上的差别凸显出来。美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主要涉及国内的劳动立法和执法。国际劳工标准在美式经贸协定中得到援引,但仅作为缔约国国内劳动立法的(最低)标准,而非直接或普遍的遵守对象。从2017年美国—危地马拉劳动争议和美墨之间的多次劳动争议来看,美国更重视国内劳动法的执行。欧式经贸条约劳工条款包括涉国内劳动法的义务和涉国际劳工法的直接义务,前者主要要求缔约国以较高的水平进行劳动法立法和执法,该类条款已经涵盖了美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的主要类别,而后者主要包括三类:要求缔约国遵守国际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有效实施已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努力批准更多的ILO公约。欧式经贸协定较为关注缔约国的国际义务。不过,除了努力批准更多的劳工公约外,另外两项主要的涉国际劳工法义务似乎没有给欧式经贸协定的缔约国增加新的负担,美式经贸协定对国内劳动立法和执行的要求,会导致缔约国在国内立法中对劳工权利的保护不低于国际标准,且有效执行被纳入或转化为国内法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因而,欧式和美式经贸协定中的劳工条款虽然结构不同,但其实质内容似乎没有根本性的差别。

  然而,劳工条款的国际标准却是模糊的。特别是很多国家虽然承认基本劳工权利,但却没有批准全部核心劳工公约,并不认可核心劳工公约中规定的相关具体权利内容。美国自身仅批准了少数核心劳工公约,因此并未尝试通过经贸协定改变核心劳工标准模糊的局面。但在欧盟—韩国劳动争议中,专家组对第一类涉国际劳工法直接义务的协定条款进行了解释,认为该要求构成了具有拘束力的法律义务,[3]同时认为ILO关于基本劳工权利的专门监督机构专门负责解释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可以根据该机构的解释来判断缔约国是否违反了关于基本劳工权益原则的条约义务。[4]据此,在欧式经贸协定下,缔约国须按照ILO专门监督机构细化和明确化的具体规则来保护基本劳工权利,而该机构的解释和ILO的相关核心劳工公约的具体内容高度重合,这导致无论缔约国是否批准ILO的核心劳工公约,通过其经贸协定,欧盟都可以按照核心劳工公约的标准明确并统一缔约国保护基本劳工权利的义务。

  如此,在ILO的规范框架之外,欧式经贸协定的实体性劳工条款事实上为缔约国进行了劳工标准的国际立法。从这个角度而言,无法再将欧盟在经贸协定中处理劳工问题的模式称为“柔性”模式,与美式经贸协定中的实体性劳工条款相比,后者并没有增加或统一缔约国在基本劳工权利方面的义务,而前者使得非核心劳工公约的缔约国承担了统一的保护基本劳工权利的义务。显然,欧式经贸协定缔约国承担了更为“刚性”的实体性劳工义务。

  目前,国内大部分学者尚未关注欧式经贸协定的这个特点。国外学者对欧式经贸协定此特点有分析者多来自欧美,持正面评价或中性评价的居多。[5]欧式经贸协定的实体性劳工条款,经过欧盟—韩国劳动争议专家组的解释,事实上让缔约国承担自己未承诺的义务,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助于提高这些缔约国的劳工权利保护水平,但这样做却有很大的弊端,不仅搅浑了经贸协定与劳工公约之间的关系,而且恶化了欧式经贸协定和国际劳工制度的发展前景,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批判性分析,相关研究空白亟待填补。此外,该研究空白的填补对于中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于2020年与欧盟签署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其中的实质性劳工条款更为明确地要求中国“尊重、促进、实现”关于四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如该协定得到双方批准,根据欧盟—韩国劳动争议的“先例”,中国就会在该协定下承担义务,遵守还未加入的两个关于集体劳权的ILO核心公约。既有研究仅提到了中国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下面临的该潜在法律风险,[6]亟需国内学者对欧盟—韩国劳动争议专家组的法律解释进行批判性分析,进而为化解中国在中欧经贸制度下的法律风险提供帮助。

  二、基本劳工权利原则在欧盟—韩国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中的“刚性”化发展

  “尊重、促进、实现”关于四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是1998年《ILO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宣言及其后继行动》(以下简称“1998年《宣言》”)和《ILO宪章》(以下简称《宪章》)的重要内容。但一般认为,在保护基本劳工权利方面,《宪章》主要规定了ILO制定和推广国际劳工标准的职责,并未明确规定成员国的具体义务,而1998年《宣言》的政治性和宣示性也是得到广泛承认的。[7]欧式经贸协定一般都包含要求缔约国“尊重、促进、实现”关于四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的条款,该类条款也可以被认为是宣示性的。欧盟与韩国于2011年签署了《韩欧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其中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章的13.4.3条第一句规定:缔约方根据其作为ILO成员的义务和1998年《宣言》,承诺在各自的法律和实践中尊重、促进和实现与基本权利相关的原则,该句最后还进而列举了四项基本劳工权利。

  《协定》生效之后,欧盟内部主张加强劳工保护的势力积极要求严格执行。[8]在此背景下,欧盟指责韩国没有履行其在《协定》下的劳工义务,特别是在保护劳动者集体劳权方面,韩国违反了《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的义务。在磋商未果后,欧盟于2019年要求成立专家组。

  就韩国是否违反《协定》13.4.3条第一句的规定,专家组面临两个焦点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协定》13.4.3条第一句的管辖权,韩国主张该句仅适用于“影响”贸易的劳工争端,但欧盟认为没有此限制,专家组根据约文的通常意义支持了欧盟的主张。既有文献中对于该焦点问题的讨论较多,且该问题不是本文研究对象,在此不再赘述。[9]第二个问题即《协定》13.4.3条第一句是否为缔约国设定了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义务;[10]且该问题隐含了一个后继问题,即如果该句设定了法律义务,那么“尊重、促进、实现”关于四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在具体案件中应该如何解释和适用。第二个问题及其后继问题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专家组引用了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的解释规则,即条约应根据条款的通常意义、上下文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进行善意解释。据此,专家组先进行了上下文分析,奠定了对《协定》13.4.3条进行解释时倾向于加强劳工保护义务的基调。然后,通过文义解释,专家组解释了《协定》13.4.3条第一句中“承诺尊重、促进和实现”基本劳工权利的措辞。针对“承诺”,韩国认为仅属于表达政治上的意愿,但专家组认为该条款构成了实质性的法律义务。专家组还分别解释了“尊重”“促进”“实现”三个词语,认为它们不是一种象征性的表达、渐进性的承诺或指导性的原则,而是表达了法律义务。

  韩国认为,如此解释会导致《宪章》和1998年《宣言》中涉及基本劳工权利的政治宣示性内容,变为了韩国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对于韩国的这个意见,专家组首先强调缔约国在《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的义务独立于《宪章》和1998年《宣言》,即使韩国没有在这两份文件下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也不妨碍其承担在《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的法律义务。其次,专家组承认ILO1998年《宣言》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专家组认为《宪章》为成员国设立了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义务。当然,单纯为了反驳韩国的上述观点,专家组没有必要主张韩国应在《宪章》下承担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义务,仅强调韩国在《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独立承担相应义务即可。不过,韩国在《宪章》下承担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义务,对于专家组后继的论证具有重要意义。

  至此,专家组明确了欧式经贸协定中缔约国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承担的义务具有拘束力。然而,原则一般较为抽象,难以具体适用。但专家组没有纠缠原则是否能够直接执行的问题,而是论证道,《协定》13.4.3条第一句的约文表明,缔约国在该句下承担的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义务是“基于其作为ILO成员的义务”的,因而该句不仅可以作为韩国确认其在《宪章》下负有相关义务的依据,同时还可以说明韩国在该句下的义务是与其在《宪章》下的相关义务一致的。[11]

  在将缔约国在《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义务与《宪章》下的相关义务联系起来之后,专家组称“ILO团结权宪章义务的实质性内容已经由ILO的监督机构阐明了”。[12]缔约国在《宪章》下遵守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如团结权和集体谈判权的原则,具体规范内容由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13]由于团结权委员会的功能是解释宪章原则并监督其遵守情况,而宪章相关原则又是《协定》13.4.3条第一句规定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基础,因而在解释《协定》13.4.3条第一句时参考该委员会对团结权的阐明是“恰当的”。[14]

  韩国认为,参考团结权委员会对《宪章》相关原则的解释,会导致韩国事实上须遵守其没有加入的第87号和第98号公约。专家组强调,韩国在《协定》下的义务针对的是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而非ILO相关公约下的劳工规则或标准。专家组承认,该委员会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解释与ILO第87号和第98号公约的内容多有重叠,但该委员会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解释是针对《宪章》内容的解释,而第87号和第98号公约是对《宪章》下团结权与集体谈判权原则的后继立法,两个公约内容与《宪章》下相关原则的解释重叠不足为奇,但不能因此否认该委员会独立于第87号和第98号公约对《宪章》下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进行了解释。

  接下来,专家组将团结权委员会对基本劳动权利原则的解释和基本劳动权利原则等同起来,[15]并将经团结权委员会具体化之后的团结权原则适用到针对韩国具体指控的审查中,专家组进而认定包括《工会与劳动关系调整法》在内的韩国立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团结权和集体谈判权,因而违反了其在《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应承担的义务。

  三、《协定》13.4.3条第一句的拘束力分析

  专家组两步关键分析都存在一些问题。本部分着重揭示《协定》13.4.3条第一句的软法属性,否认其拘束力。下一部分再讨论即使将该句当做具有拘束力的规范,团结权委员会对核心劳工标准原则的解释也不具有权威性,不应作为相关原则具体化的依据。

  专家组从《协定》13.4.3条第一句指引的ILO《宪章》下的义务和该句本身两个层面分别论证了该句包含了具有拘束力的法律义务。从该句本身独立拘束力的层面来讨论,专家组主要依据条约解释方法中的文义解释方法。如前所述,为了论证《协定》13.4.3条第一句创设了独立的法律义务,专家组对“承诺”“尊重”“促进”和“实现”这四个用语进行了文义分析,认为它们的通常意义表达了缔约国承担法律义务的意思。

  然而,基本相同的语言也同样运用在1998年《宣言》中,《宣言》第二条“宣布所有成员国,即使尚未批准相关公约,也因其作为本组织成员的身份而负有义务,以善意并根据本组织宪章,尊重、促进和实现与这些公约所涉基本权利有关的原则”。该条使用了同样的“尊重”“促进”“实现”表述,并且使用了比“承诺”更具有法律义务内涵的表述——“负有义务”,但无人主张这些用语导致《宣言》为成员创设了具有拘束力的义务。

  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关于文义解释的条文不能机械地理解,该条要求,文义解释对通常意义的解释应与上下文相结合。上下文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待解释约文所在条约内部,第3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虽对属于上下文的姊妹条约或文件进行了范围限定,但有学者指出,该条仅是对条约解释习惯国际法的汇编,为了保证广泛的认可和接受,相对较为保守,而事实上可用作上下文的材料应包括与待解释问题相关的重要国际法文件。[16]显然,《协定》13.4.3条第一句与1998年《宣言》有着密切的联系,即使该句包含的规范独立于1998年《宣言》,但其解释不能无视《宣言》中的相关条款。

  该案的专家组在《协定》13.4.3条第一句下试图赋予团结权“原则”以具体内涵时,对该团结权“原则”进行了解释,并主张因为该句指引了ILO制度中的团结权,可以推断缔约国都知道应将该“原则”放在ILO制度的“上下文”中进行理解,而ILO团结权委员会对团结权原则的解释是相关的上下文,应作为参考。[17]既然没有拘束力的团结权委员会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解释都是理解此类原则的上下文,那么1998年《宣言》既是《协定》13.4.3条直接指示的ILO法律文件,又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更应该作为解释《协定》13.4.3条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上下文。

  此外,《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四款规定:“倘经确定当事国有此原意,条约用语应使用其具有特殊意义”。虽然韩国没有提出证据表明其与欧盟在缔结《协定》时,本来就不是在通常意义上使用《协定》13.4.3条所用的相关用语,而是意图遵循1998年《宣言》的用法来使用这些相关用语,但专家组自己却推断,缔约国原意就是在参照ILO制度中关于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规范来起草《协定》13.4.3条第一句,否则“它们就不会在《协定》13.4.3条下使用当前用语”。[18]易言之,专家组认为,缔约国起草《协定》13.4.3条时既然参考了ILO制度的重要法律文件,甚至是照搬,那么可以推测它们的原意就是要按照ILO相关文件的用法来使用相关用语。专家进行如此推理,针对的是如何解释基本劳工权利“原则”一词,但显然同样的逻辑也应该适用于《协定》13.4.3条第一句中关于“承诺”“尊重”“促进”和“实现”的解释。

  即使承认《协定》13.4.3条第一句包含了具有拘束力的义务,但该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韩国主张,无论是1998年《宣言》中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还是ILO《宪章》中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均不产生法律拘束力,都是宣示性的理念。专家组则混淆了韩国的主张,认为上述对于“承诺”“尊重”“促进”和“实现”的解释就已经说明了“原则”是具有拘束力的法律原则,不需要对此进行讨论,需要的只不过是对“原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讨论。[19]然而,有学者之前就分析过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属性,他认为,“原则”在国际法中有三种常见的概念类型,其中包括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一般国际法原则,但联合国条约体系中用到“原则”这个概念的,不少是表达诸如和平、正义、尊严等比较抽象的理念,而非确定的法律原则。[20]

  从《协定》13.4.3条第一句指引的ILO《宪章》下的义务层面进行讨论,专家组认为,在该句的上下文中,该句对《宪章》下的义务的指引事实上为《协定》缔约国创设了针对团结权原则的法律义务,该句确认了缔约国在《宪章》下负有针对上述原则的法律义务,并且该法律义务被纳入《协定》第13章中,成为《协定》下独立的法律义务。[21]

  然而,《宪章》下的义务究竟有没有为成员设置针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或者说这里所说的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宪章》义务是不是具有拘束力的义务,专家组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讨论。《宪章》提到的“原则”只涉及团结权和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没有涉及全部四项基本劳工权利,更没有涉及近来刚刚“升级”为基本劳工权利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权利。四项基本劳工权利仅是1998年《宣言》之后才逐渐被国际社会所认知和接受的。在欧盟与韩国的劳动争端中,只涉及团结权,因此专家组仅主张《宪章》规定了关于团结权的原则。但《协定》13.4.3条第一句在指引《宪章》的时候,明确了“根据”缔约国作为ILO成员的义务,承诺尊重、促进并实现四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这样推测,该句提到的《宪章》义务,并非文义上的《宪章》原则,否则该义务仅涉及团结权,无法作为《协定》13.4.3条第一句关于四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根据”。

  那么,《宪章》下的义务主要针对什么原则呢?韩国认为,《宪章》下的义务是那些在《宪章》中明确列明的,一般都是组织性或程序性义务,并没有针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的义务。[22]这一点在1998年《宣言》的第二段中说的非常清楚,该段进一步说到,《宪章》中的原则并非在《宪章》中列明的“实体性或程序性”的具体义务,而是独立于这些义务之外的。因而,ILO专家一般认为,《宪章》的原则并未在《宪章》文本中明确列举,但却是蕴含在《宪章》中的广义的目标和宗旨,特别是作为《宪章》附件的1944年《费城宣言》所涉及的那些目标和宗旨。[23]这些目标和宗旨显然并非半个世纪后在1998年《宣言》中所列明的基本劳工权利。由此可见,即使接受专家组的主张,认为《协定》13.4.3条第一句将《宪章》中的义务纳入,但该义务本质上也仅是政治性义务,是一种宣示性表述,最多算是软法。

  四、难当原则具体化重任的团结权委员会解释

  即使认为《协定》13.4.3条第一句具有拘束力,但针对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也是高度抽象的。然而,专家组却认为团结权的宪章义务的实质性内容已经由ILO的监督机构——团结权委员会阐明了,[24]进而据此裁决韩国违反了《协定》13.4.3条第一句的规定。但这样做缺乏坚实的法律和政治基础。

  根据ILO《宪章》第37条,只有国际法院有权解释《宪章》,专家组也承认这一点。[25]认识到团结权委员会没有《宪章》下团结权原则的解释权,专家组首先承认其仅是将团结权委员会对团结权的解释作为参考,然后列举了三个理由。第一,因为《协定》13.4.3条第一句指引了ILO制度,因而推断缔约国也同意参考团结权委员会对团结权原则做出的解释。[26]专家组特别提到,韩国在缔约时很清楚团结权委员会对团结权原则做出的具体解释内容,而且该委员会审查过针对韩国侵犯本国工人团结权的投诉,韩国还参与了相关的程序。[27]第二,团结权委员会关于团结权原则的解释被全球性、区域性以及国家的司法机构和监督机构认为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28]第三,欧盟提出的团结权原则及相关权利(即对原则细化后所产生的具体规则或标准)在人权机构中和ILO体系内被广泛认可,韩国也没有对团结权原则的相关实质性内涵表示过不同意见。[29]

  专家组虽然承认团结权委员会并没有权力对基本劳工权利原则进行解释,但对此轻描淡写。事实上,团结权委员会在ILO的框架中根本不存在。在《宪章》及其他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团结权委员会。[30]而且,有权对侵犯团结权申诉进行审查的机构本来也不是团结权委员会,而是团结权事实调查与调解委员会。[31] ILO理事会于1951年成立了团结权委员会,其并未获政治地位,主要因为其仅具辅助性职能,即对侵犯团结权的申诉进行初步审查,并以此向理事会提出是否由团结权事实调查与调解委员会最后受理的建议。[32]然而,地位较高的团结权事实调查与调解委员会的权限较大,但无法获得大多数成员的政治支持,其工作限于瘫痪状态,在长期的实践中,团结权委员会反而获得了政治上的机会,[33]在理事会的默许下,逐渐具备了对相关申诉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功能。[34]但团结权委员会事实上的职能及其审查实践一直缺乏法律基础,难言其在解释基本劳工权利原则方面具有权威性。[35]

  因而,专家组给出的理由很难站得住脚,这些理由须在团结权委员会得到充分的法律和政治授权的基础上才有说服力。不过,为了全面的批判,下面对上述专家组的三个主要理由进行逐一分析。

  第一,韩国之所以参与团结权委员会组织的审查程序,并不代表韩国在司法层面认可该委员会的管辖权,不代表韩国同意该委员会审查结论具有拘束力。韩国知悉团结权委员会的相关解释,也不代表韩国承认该委员会对团结权原则做出的司法解释可以影响真正的司法程序。

  第二,团结权委员会的相关解释可能确实被一些国际和国家司法机构所接受,但专家组并没有亮明该理由的法律逻辑,没有论证被国际或国家司法机构接受具有什么法律意义。而且专家组并没有统计有哪些国际和国家司法机构接受,我们不知道都是哪种类型的国际和国家司法机构接受,其数量是否众多,其分布如何,其是否具有代表性,这些问题专家组都没有分析。此外,如果有些国际和国家司法机构接受了团结权委员会的相关解释,又是在何种程度和意义上接受的?是仅作为一种普通的参考,还是作为重要或唯一的参考?是一贯的接受,还是偶尔接受但后来不再接受?这些问题的分析都能影响团结权委员会解释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但专家组都没有提供答案。

  第三,专家组暗示欧盟提出的团结权原则及相关权利与团结权委员会的相关解释相一致,同时明确主张欧盟提出的团结权原则及相关权利在人权机构和ILO体系内被广泛认可,韩国也没有提出过质疑。团结权原则是1998年《宣言》的重要内容,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接受,这一点毋容置疑,但对其进行解释后派生或细化的各项具体权利在人权机构和ILO体系内被广泛认可,却是一个似是而非的主张。至少在ILO的体系中,涉及团结权具体内容最重要的是第87号和第98号两个公约,但是不少主要国家都没有批准这两个公约,这明显表明了针对团结权原则细化后的具体相关权利,国际社会存在不小的争议。至于在一些团结权具体标准上跟第87号和第98号两公约内容一致或相似的团结权委员会的解释,国际社会必然也存在同样的争议。

  专家组借助团结权委员会的解释,给韩国施加了团结权的具体义务,使得韩国承担其还没有批准的两个ILO团结公约下的具体义务。这会在ILO内部制造一个矛盾,破坏其作为一个体系的内在统一性。在缺乏成员国政治支持的情况下,为其增加其在ILO框架下没有承担的义务,不仅没有法律根据,而且会遭到政治上的反噬。当前,政治上的严重后果已经显现。ILO本来计划将关于生产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升格为基本劳工权利,这是多年来基本劳工权利国际立法的一次重大发展,但欧盟—韩国劳动争议的专家组报告促使一些国家表示反对,它们担心一旦该权利升格为基本劳工权利,就会像团结权一样,在它们没有批准相关公约的情况下成为对它们有拘束力的具体义务。[36]因此,生产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升格为基本劳工权利已经很难获得ILO成员国的政治支持,这严重影响了国际劳工法律体系的发展。

  五、结语

  通过对欧盟—韩国劳动争端的分析,本文揭示了欧盟在其经贸协定中处理劳工问题时,其“柔性”模式的“面纱”下其实隐藏着“刚性”的实体性劳工义务。特别是《协定》中的13.4.3条第一句,经过专家组的解释,借助ILO监督机制和1998年《宣言》之间复杂关系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缔约国在尊重、促进和实现基本劳工权利方面的具体责任,无论缔约国有没有加入ILO关于基本劳工权利的公约,都要根据《协定》13.4.3条第一句或其他欧式经贸协定中的相同/相似条款,承担具有拘束力的相关实体性法律义务。

  这一发展表明,欧式经贸协定中的某些实体性劳工条款并非单纯的政治承诺,而是明确的法律义务。或者欧盟曾经将其当做政治性的承诺,进而采取促进性的“柔性”模式来推动缔约国承担更多更高的劳工保护义务,但现在欧盟的立场发生了转变,在欧盟—韩国劳动争端中,转向了更为“刚性”的法律化的立场,并且在专家组的配合下,成功的树立了一个“先例”。

  但专家组在帮助欧盟实现上述转变时,其做法明显缺乏法律和政治基础。首先,专家组强行赋予本应具备政治宣示性或“软法”性质的条款以法律拘束力,不仅机械地、片面地适用了条约解释的国际法规范,在法方法上存在缺陷,而且忽视了国家主权和缔约国自由选择批准核心劳工公约的权利。这种解读“硬化”了欧式贸易协定中实体性劳工条款的法律权威,却未能充分考虑国际法体系内的平衡,削弱了国家在劳工问题上的自主权。其次,为了赋予欧式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以具体规则或标准内容,专家组参考并事实上适用了团结权委员会对劳工权利的解释。然后,团结权委员会本质上是逐渐在实践中“篡权”的监督机构。因此,专家组对团结权委员会的借用,其法律和政治基础薄弱,叠加专家组的做法最终会导致欧式经贸协定缔约国可能被迫接受未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义务,必然会遭受政治反噬。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包含的实体性劳工条款与《韩欧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条款有诸多相似之处,特别是在要求缔约国“尊重、促进和实现”四项基本劳工权利的原则方面。如果该协定得到中欧的批准,针对中国尚未同意的团结权与集体谈判权等基本劳工权利,中国将承担与韩国类似的法律义务。如果中国在未加详查细思的情况下接受《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实体性劳工条款,这将对中国的劳动关系治理模式和劳动法体系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应在双边和多边层面采取协商与合作的方法,防止欧盟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夹杂“私货”,给中国增加其未同意承担的法律义务。首先,中国应积极展开与欧盟谈判和协商,获得欧盟的配合,与欧盟一道对《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实体性劳工条款进行澄清,即使不能对现有条款进行修改,也要通过补充协议或声明等各种方式尽量明确其软法性质。其次,中国可以通过区域性和全球性组织或合作机制(如RCEP和WTO等)与其他国家合作,推动形成关于经贸协定中劳工条款的多边共识,在尚未获得共识的国际劳工问题领域,向欧盟施加政治压力,限制欧盟在经贸协议中强制推行国际劳工标准的具体规则和标准。再次,中国应在ILO框架下加强与其他国家合作,进一步明确1998年《宣言》的软法地位和ILO监督机构的非司法属性,明确其各类规范、实践与国际经贸体制之间的关系,这样不仅能向欧盟展示反对其“硬化”经贸协定实体性劳工条款的政治力量,也能进一步堵住其借助ILO规范体系的法律技术途径。

  注释  

  [1]郭文杰:《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工标准:基本模式与发展趋势》,《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2] 蒋小红:《欧盟新一代贸易与投资协定的可持续发展条款——软性条款的硬实施趋势》,《欧洲研究》2021年第4期。

  [3]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22.

  [4]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s.110-111.

  [5] Aleydis Nissen, “Not That Assertive: The EU’s Take on Enforcement of Labour Obligations in Its Free Trade Agreement with South Korea”,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33, no.2, 2022.

  [6] 肖军:《论〈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劳工条款的可执行性》,《法学》2022年第9期。

  [7] Jim San Han, “The EU-Korea Labour Dispute: A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EU’s Approach”, European Foreign Affairs Review, vol.26, no.4, 2021.

  [8] Aleydis Nissen, “Not That Assertive: The EU’s Take on Enforcement of Labour Obligations in Its Free Trade Agreement with South Korea”,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33, no.2, 2022.

  [9] 赵春蕾:《国际经贸协定中劳工条款的解读——以欧韩劳工分歧处理案为例》,《政法论坛》2022年第6期。

  [10] Tonia Novitz, “Sustainable Labour Conditionality in EU Free Trade Agreements? Implications of the EU-Korea Expert Panel Report”, European Law Review, vol.47, no.1, 2022.

  [11]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07.

  [12]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0.

  [13]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1.

  [14]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0.

  [15]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4.

  [16] Nielse Petersen, “Customary Law Without Custom? Rules, Principles, and the Role of State Practice in International Norm Creation”, Amrica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vol.23, no.2, 2008.

  [17]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6.

  [18]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6.

  [19]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s.135-136.

  [20] Philip Alston, “‘Core Labour Standard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Rights Regime”,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15, no.3, 2004.

  [21]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07.

  [22]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06.

  [23] Philip Alston, “‘Core Labour Standard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Rights Regime”,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15, no.3, 2004.

  [24]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0.

  [25]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26]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6.

  [27]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s.111, 116.

  [28]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7.

  [29]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para.118.

  [30] Brian A. Langille, “Can We Rely on the ILO?”, Labour & Employment Law Journal, vol.13, no.3, 2006.

  [31] C. W. Jenken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Trade Union Freedom, London: Stevens, 1957, p.180.

  [32]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33] Laurence R. Helfer, “Monitoring Compliance with Unratified Treaties: The ILO Experience”, Law & Contempory Problems, vol.71, no.1, 2008.

  [34] Panel of Experts: Report of the Panel of Experts (2020) Proceeding Constituted Under Article 13.15 of the EU-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CIRCABC Website:https://circabc.europa.eu/ui/group/09242a36-a438-40fd-a7af-fe32e36cbd0e/library/d4276b0f-4ba5-4aac-b86a-d8f65157c38e/details , 25 Jan. 2021.

  [35] Tonia Novitz, “Sustainable Labour Conditionality in EU Free Trade Agreements? Implications of the EU-Korea Expert Panel Report”, European Law Review, vol.47, no.1, 2022.

  [36] Desiree LeClercq, “Integrating Non-Binding Labour Standards in Binding Trade Agreements: The ILO’s Feedback Loop”,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26, 2023.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5年第2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篇幅原因有所删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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