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海春,韩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张悦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讲师,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 当代社会,“休息羞耻”已演变为一种时代情绪。它源于资本逻辑主导的功绩意识形态下外部规训的内化。在此过程中,个体将无目的、非生产性的休息视为对自我优化的背离,从而产生负罪感与焦虑感。“休息羞耻”是休闲非正义的具象表现,休闲非正义是异化劳动向精神生活领域的延伸,它在数字时代呈现出时空无界、规则隐性、阶层复制的结构性特征,深度制约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要破解这一困境,需建构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为基石的“休闲正义”,实现休闲领域权利、资源、价值的正义。要通过制度设计破解结构性不公、规制数字时代的休闲规训、开展新时代休闲伦理教育,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关键词] 休息羞耻 休闲正义 马克思人学 异化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随着当代社会的科学技术不断革新与社会结构持续转型,人们的生活节奏普遍加快,这也催生了休闲理念上显著的二元对立。社会话语里充满对身心健康的强调重视,但是个体在实际行动中却普遍对休息休闲感到焦虑,甚至产生了“休息羞耻”。这种矛盾的张力渗透在不同的社会身份与生活场景中,如上班族“带病上班才安心”的自我调侃,社交媒体上学习博主将通宵学习作为一种获取同侪认同的公开展示,其实质都是资本逻辑在精神生产领域的内化与延伸。“休息羞耻”不仅是个体心理焦虑的体现,更是当代社会异化劳动向休闲领域渗透的结构性后果,是深刻关联着社会结构转型与个体发展诉求的时代命题。本文旨在回答以下三个核心问题。第一,在物质生活相对丰裕的当下,为何休息反而成为一种负罪感来源?第二,异化劳动如何突破生产领域边界,创造了非正义的休闲?第三,如何立足马克思主义人学立场,超越休闲非正义,实现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休闲正义”?
一、“休息羞耻”的生成与表征
研究“休息羞耻”为何能成为时代情绪并引发异化,要先从其自身切入。这种情绪根植于当代社会权力对个体精神的运作中,是资本逻辑主导的功绩意识形态内化为个体心理图式的结果。“休息羞耻”推动不同群体陷入自我剥削的实践,当持续剥削难以为继时,“表演性松弛”成为另一条代偿出路。
(一)何为“休息羞耻”
马克思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1]这种增殖逻辑既是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动力,更是塑造个体生存样态的隐性枷锁,它在当代社会已从生产领域延伸至精神领域。当我们剖析“休息羞耻”这一情绪困境时,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成为最根本的分析框架,而福柯与韩炳哲的相关论述,则为我们刻画当代资本逻辑下精神规训的具体形态提供了重要工具。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通过对欧洲惩罚制度历史演变的考察,揭示了权力运作方式的深刻转型。福柯认为,规训社会的权力基于禁止、限制、惩罚等否定性逻辑而运作,依赖监狱监视、考试评分、肉体惩罚等可见的规训技术,迫使个体被动服从。这种权力运作方式仍停留在资本对劳动者“身体时间”的直接支配阶段。而韩炳哲在《倦怠社会》中明确指出,当代社会已完成从福柯式“规训社会”到“功绩社会”的历史性转型:“21世纪的社会不再是一个规训社会,而是功绩社会。其中的成员也不再是‘驯化的主体’,而是功绩主体。”[2]这种从他者规训到自我驱动的转型,本质上是资本适应数字时代非物质生产模式的必然结果。正如韩炳哲在《精神政治学》中所说的,资本主义发现,“其实精神才是生产力”。[3]这一判断恰好印证了马克思的预判——资本对人的剥削会从物质生产领域向精神领域延伸,当从肉体劳动中榨取的剩余价值趋近极限时,精神层面的生产性便成为资本增殖的新靶点。
区别于福柯所揭示的物理性全景监狱,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化全景敞视监狱将使休闲彻底丧失其本应具有的私密性。个体在数字凝视下进行自我表演,通过主动展示放弃休闲来证明自身价值。福柯的规训理论解释了权力如何管控个体,韩炳哲的功绩社会理论阐明了个体为何主动接受管控,而二者共同指向的深层根源,依然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逻辑的现代变体。资本既依赖劳动者通过休息恢复体力(劳动力),又绝不允许休息成为脱离资本增殖轨道的非生产性时间,这种内在矛盾投射到个体心理上,便催生了“休息羞耻”。
因此,“休息羞耻”并非单纯的心理情绪,而是资本增殖逻辑内化为个体心理图式的结果。休息之所以令人感到“羞耻”,是因为它在功绩逻辑下是一种对自我优化与提升的背叛。基于此,我们可以将“休息羞耻”界定为:在效率至上的功绩意识形态下,个体将无目的、非生产性的休息视为对自我优化的背离,从而产生负罪感与焦虑感。
(二)“休息羞耻”之自我剥削
“休息羞耻”作为资本逻辑主导下功绩意识形态的实践延伸,必然催生主体的自我剥削。当下,资本将结构性风险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系统性地转嫁给劳动者个体,而自我剥削正是个体应对这些风险转嫁的必然选择。风险转嫁带来的自我剥削的形态在不同劳动者群体中呈现出差异化特征,但它们本质上都是“休息羞耻”从情绪到行为的具象化表达,是资本逻辑对不同劳动形态的全面渗透。
对体力劳动者来说,自我剥削源于生存压力的裹挟。以平台配送骑手为例,算法通过实时量化控制,将送货时长与派单量、实际收入直接挂钩,持续传递休息就等于放弃收入的信号。生存压力迫使骑手不敢轻易暂停工作,哪怕身体不适、天气恶劣也只能咬牙坚持,最终形成不敢休息、不能休闲的自我剥削闭环。“休息羞耻”在此直接转化为生存焦虑驱动的劳动异化。
数字行业劳动者的自我剥削也具有典型性,他们的“休息羞耻”源于对优胜劣汰就业形势的深度焦虑。“996”“大小周”等潜规则,“末位淘汰”的评级机制,使得非工作时段的即时响应与突发需求处理已成为常态。主动放弃休闲参与“自愿加班”“业余充电”,成为劳动者证明自身职业价值的必要途径。这最终迫使个体将全部可支配时间投入资本认可的生产性活动,以换取职业存续与发展空间。
在高校青年教师群体中,自我剥削的形态则呈现“精英化”的趋势。尽管高校并非资本增殖的直接场所,但工具理性和绩效主义的评价体系,使得量化考核逻辑渗透进学术生产之中。“非升即走”的严苛考核机制使得高校青年教师普遍陷入“学术民工”的生存困境,他们急于争夺项目、课题以堆砌学术成果,而家庭照料与个人爱好均为学术产出这一单一目标让步。这表明,资本逻辑所伴生的效率至上与工具理性已超越了经济领域,成为一种支配社会生活时间的普遍原则。个体主动将外在的考核要求内化为自我追求,最终在自我实现的话语包装下,陷入过度劳动的自我强制循环。
(三)“休息羞耻”之“表演性松弛”
当身体无法承受持续的自我剥削时,个体就转向了一种更为隐蔽的心理防御机制,即“表演性松弛”,并以此作为“休息羞耻”的代偿性出口。现实中很多看似背离高强度劳动的场景,只是个体精神困境的另一面。咖啡馆里手持笔记本电脑的松弛办公、社交平台上精心构图的运动打卡,表面上彰显着自我关怀,其实这种松弛并非为了身心的休憩,而是具有明确工具性指向的休闲异化形态。“表演性松弛”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将休闲异化为具有展示价值的符号消费。资本突破了传统工业社会的剥削边界,不仅支配劳动时间,更将触角延伸至其他领域。它将原本作为劳动异化产物的生理性疲惫与精神耗竭,从社会结构性压迫的结果颠覆为个体自我体察的不足和精力管理失当,从而把劳动异化的系统性矛盾转化为个体层面的消费需求。电动床垫、香薰灯等治愈系商品被批量生产,个体购买这些商品往往并非出于其使用价值,而是为了通过在社交媒体上展示自我关怀,表演一种松弛的形象。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4]这一论断在此得到新的时代印证。休闲本来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自由活动,却在资本逻辑的运作下成为可通过消费行为购买的自我救赎,成为被裹挟的表演道具。休闲的自由属性与精神价值在此被彻底消解,最终服务于资本无限增殖。
二是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劳动与休闲的空间界限,使非生产性时间也进入被凝视与评价的场域。韩炳哲强调,数字时代的权力运作已转向对精神领域的控制,因为“大数据可以预测人的行为,未来也就因此变得可预测、可控制。数字化精神政治学将对自由判断的否定转化成对客观情况的确证。人本身认定自己是可量化、可测量、可操控的客观事物”。[5]这一论断揭示了“表演性松弛”的技术基础与资本本质。布尔迪厄进一步指出:“社会世界是一部积累的历史,如果我们不把它简化成行动者之间瞬间机械平衡的不连续系列,如果我们不把行动者仅仅看成可以互换的粒子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把资本的概念和伴随这一概念的积累物及其全部效应重新引入社会世界。”[6]文化资本正是以物质化、身体化的形式积累下来的稀缺资源,其中凝结着社会成员间的不平等关系,体现着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成为区分阶层品位、彰显生活质感的隐性标尺。个体为获得社会认同,不得不将自身的“松弛状态”转化为朋友圈九宫格照片、旅游坐标、徒步打卡等标准化视觉符号。能够从容进行休闲表演的个体,被默认为具备足够的经济资本与时间资本,而“不会表演”或“无力表演”的休闲,则被视为缺乏价值的无效休闲。
三是马尔库塞所批判的“幸福意识”构成了“表演性松弛”的深层精神内核。马尔库塞指出:“幸福意识,即相信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并且相信这个制度终会不负所望的信念,反映了一种新型的顺从主义,这种顺从主义是已转化为社会行为的技术合理化的一个方面。它之所以是新型的顺从主义,是因为其合理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7]这种“幸福意识”是一种虚假的、肯定性的意识形态,它通过将资本逻辑主导下的休闲异化状态包装为自我关怀的实现,使个体在表面的松弛消费与符号表演中获得虚假满足,进而消解对异化劳动与资本剥削的批判性思维。个体沉浸于通过表演获得社会认同的认知幻象中,自愿接受休闲的工具化与异化,将资本对非劳动时间的支配合理化,最终在肯定性的精神状态中丧失对本真休闲的追求,成为“幸福意识”的俘虏。
自我剥削与“表演性松弛”是资本逻辑主导下人们缓解“休息羞耻”的两条出路,而这两条出路实际上是资本设下的双重枷锁:自我剥削将劳动时间压缩至极致,为资本持续提供剩余价值;“表演性松弛”则把休闲时间符号化、工具化,使其成为资本收割注意力、制造消费需求的新场域。个体在劳动与表演的循环中始终无法挣脱资本对时间的绝对支配。
然而,如果我们仅停留于对“羞耻”或“表演”的心理学描述,则会被表层所遮蔽。“休息羞耻”之所以能从一种情绪固化为一种社会机制,其根源并不在于个体的心理素质,而在于生产方式本身发生了质变。异化劳动已经突破了工作场所的围墙,向休闲领域进行了逻辑殖民。因此,要真正理解这一时代症候,必须剖析异化劳动是如何在深层结构中制造了休闲非正义。
二、休闲非正义的本质与境遇
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来看,“休息羞耻”体现了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背离。休闲是马克思“自由王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个体应在无外在强制、无工具性目的的状态下实现精神充盈与自我确证。而“休息羞耻”通过精神压迫剥夺了个体休闲的自由意志,将休闲从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降格为资本支配的附属品,造成了休闲非正义,其深层危害不仅在于造成了个体身心的耗竭,更在于对人作为目的本身这一核心价值的否定。当休闲不再是为了人的自我实现,而是为了资本增殖与符号积累时,人便彻底沦为资本逻辑的工具,这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人的异化”在新时代的典型表现。
(一)异化劳动乃休闲非正义之源
马克思对劳动的四重异化规定,在当代不仅没有过时,反而以新的形态延伸至休闲领域,从时间、价值、资源三个层面,为休闲非正义奠定了基础。
异化劳动对休闲的支配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异化劳动剥夺了时间主权。马克思指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8]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休闲时间)的分配关系,本质上是资本与劳动权力关系的体现。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增殖必然要求最大限度地延长劳动时间,休闲时间作为非生产性时间,从一开始就被资本视为需要压缩的冗余部分。平台骑手被配送时长裹挟、互联网从业者24小时待命,本质上都是异化劳动突破时空界限,对休闲时间进行的系统性侵占。这种侵占并非个体选择的结果,而是资本逻辑的必然要求,并最终形成为生存而劳动、为劳动而放弃休闲的结构性循环。这构成了休闲非正义最基础的时间维度。
其次,异化劳动促使休闲工具化,消解了休闲的本真意义。马克思强调,人的类本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9]休闲本应是这种类本质的核心实现场域,但异化劳动彻底扭曲了这一逻辑。马尔库塞曾阐释过“虚假需求”机制:“人类的需求,除生物性的需求外,其强度、满足程度乃至特征,总是受先决条件制约的。……人类的需要是历史性的需要。社会要求个人在多大程度上作抑制性的发展,个人的需要本身及满足这种需要的权利就在多大程度上服从于凌驾其上的批判标准。”[10]正是通过这种“虚假需求”机制,资本逻辑将“表演性松弛”这类异化的休闲需求植入了个体意识中。资本将原本服务于资本增殖的伪休闲,包装成自我实现的必需路径,使个体误将这种工具化的休闲形式当作真实的精神需求与自我确证,从而主动放弃无目的、非生产性的本真休闲,自愿加深休闲的异化程度。这种由内而外的精神支配,与外在的时间剥夺、价值扭曲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了休闲非正义的结构性根基。休闲不再是目的本身,而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后续劳动中更高效地被剥削。价值逻辑的扭曲从根本上否定了休闲的内在价值,构成了休闲非正义的价值维度。
最后,异化劳动加剧了休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强化了社会阶层的区隔。异化劳动导致的人与人相异化,使得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从协作变为对抗,这种对抗进一步延伸至休闲领域,如“表演性松弛”本质上就是不同阶层通过休闲资源展示进行的身份区隔。精英阶层通过高质量休闲积累文化资本,巩固自身的阶层地位;底层劳动者则因异化劳动的剥削,只能通过低成本、被动式的娱乐缓解疲惫,或被迫参与“表演性松弛”以获取社会认同。这种因异化劳动导致的休闲资源分配不公,本质上是资本逻辑全球化扩张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精神生活领域的投影。它反映了在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尚未完全摆脱物的依赖性,从而构成了休闲非正义的资源维度。
(二)休闲非正义的结构性特征
在数字时代,资本逻辑与技术逻辑深度融合,使休闲非正义突破了单一的时间剥夺维度,呈现出三个结构性特征。
一是时空渗透的无界性。在传统工业社会中,工厂围墙为劳动与休闲划定了相对清晰的界限,休闲尚能保留一定的私人空间。但数字技术的发展彻底打破了这一界限,资本通过智能手机、即时通讯工具、算法管理等,实现了对休闲领域的全面殖民。这种殖民不再是外在的强制侵占,而是通过自主性话语包装的隐性渗透。如“弹性工作制”看似赋予了劳动者时间自由,实则将劳动支配延伸至所有私人时空;“学习打卡”等数字行为让休闲时间成为潜在劳动时间。休闲不再是与劳动相峙的独立领域,而是被纳入资本的全时性剥削体系之中,休闲非正义由时间分配不公,演变为时空两重主权丧失。
二是规则建构的隐性化。在数字时代,休闲非正义的运作不再依赖显性的制度规定,而是通过算法、平台规则等隐性机制完成固化。算法通过构建效率至上的量化考核体系,将资本对休闲的否定性态度转化为可操作的隐性规则。平台经济中普遍采用劳动绩效与在线时长强绑定的算法设计,间接压缩劳动群体的自主休闲空间;数字空间的流量分配机制普遍将内容曝光量与互动数据关联,诱导个体将休闲行为转化为可量化的展示内容。这些规则实际就是资本逻辑的制度化,这使休闲非正义成为嵌入技术规则的结构性存在。个体在这种规则体系下,只能放弃休闲、自我剥削,或者表演休闲、获取价值。
三是休闲资本的代际传递。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揭示了休闲作为阶层区隔工具的功能,而数字时代的休闲非正义则进一步强化了休闲的这一功能。精英阶层通过艺术鉴赏、海外旅行、小众运动等高质量休闲积累文化资本,巩固自身的阶层地位;底层劳动者则因缺乏经济资本,无法参与这类休闲,只能通过“低成本表演”消耗时间,从而难以实现文化资本的积累。资本将高质量休闲资源转化为奢侈品,则进一步提高了休闲资本的积累门槛。这种休闲资本决定阶层地位、阶层地位决定休闲资源获取的循环,使得休闲非正义成为固化社会阶层、阻碍社会流动的重要机制,与中国式现代化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目标形成鲜明冲突。
(三)休闲非正义下精神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全体人民在精神层面的平等发展与全面进步,核心目标是超越资本主义文明中的精神物化困境,实现以“人”为目的的自由全面发展,达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精神和谐。[11]而休闲作为精神生活的重要载体,其非正义状态直接构成了对精神共同富裕的深层制约。它不仅剥夺了个体的精神休憩与发展权利,更通过结构性不公加剧社会撕裂,阻碍精神文明的整体提升,与精神自信自强的共同富裕目标形成鲜明冲突。
中国式现代化强调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协同推进,而休闲非正义恰恰造成了二者的断裂。有钱无闲、异化休闲的现象正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所要破解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物质富裕而精神贫瘠的状态,并非真正的共同富裕。将精神需求转化为物质消费,试图用物质满足替代精神发展的现象,则进一步加剧了物质与精神的失衡。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二者不可偏废,而休闲非正义的存在使得精神富裕沦为物质富裕的附属品,无法实现二者的真正统一。休闲非正义不仅违背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核心命题,更与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相冲突,成为精神共同富裕进程中必须破解的核心矛盾。
同时,休闲非正义通过不公的资源分配与扭曲的价值判断,加剧了社会精神生态的失衡,这也与精神共同富裕所追求的和谐多样、开放包容的文化生活形态背道而驰。不同阶层的休闲差异逐渐固化为精神生活的鸿沟:精英阶层通过高质量休闲巩固自身的阶层地位,其精神生活呈现丰盈富足的状态;底层劳动者因缺乏经济资本而陷入“休闲贫困”,其精神生活长期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这种差异进一步强化了阶层固化认知,引发了社会对立与不满,削弱了精神共同体的凝聚力。
此外,否定“无目的休闲”价值的社会趋向,导致了社会精神价值的单一化与功利化。当整个社会陷入“唯效率论”“唯符号论”的精神误区时,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结、社会的人文关怀便会被削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友善等价值理念难以落地,精神共同富裕所追求的社会精神凝聚力也将难以实现。
从微观层面的“休息羞耻”到宏观层面的休闲非正义,其本质都是工具理性对人主体性的压抑。面对这种困境,单纯依靠个体的心理调节或物质补偿无法消除精神层面的匮乏。因此,我们必须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寻求一种超越资本逻辑、回归人的自由本性的方案,这便是“休闲正义”建构的逻辑起点。
三、休闲正义的内涵与建构
休闲正义作为破解休闲非正义、助力精神共同富裕的核心方案,需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人学本质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语境,明确其核心要义、建构原则与实践路径,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休闲正义的内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2]这说明,真正的社会正义在于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与“个人的全面发展”。基于此,休闲正义不仅仅是分配层面的纠偏,更是对人的存在方式的重构。其本质是对休闲非正义的系统性矫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休闲领域的具体体现。其核心内涵围绕权利、资源、价值三个维度展开,与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平等发展、全面进步、共同富裕的要求高度契合,同时彰显出休闲在主体平等、资源公平、全面发展方面的本真追求。
权利正义,即休闲主体平等享有休闲权利。休闲正义的首要内涵是将休闲视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而非少数人的特权。从权利内容来看,它既包括平等享有休闲时间的权利,即打破异化劳动挤压休闲时空的结构性困境,通过制度保障不同职业群体都能获得充足且自主的休闲时间,避免为生存放弃休闲的自我剥削;也包括消除阶层、城乡、区域等因素造成的休闲准入壁垒,让低收入群体、农村居民等同样享有平等的休闲机会。
资源正义,即休闲资源的普惠配置与多元供给。这要求休闲资源摆脱阶层、城乡、区域的属性绑定,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共享、多元适配的公共福祉,打破休闲资本代际传递引发的阶层固化,彰显休闲资源服务于全民精神富足的本真属性。休闲正义在分配逻辑上,强调休闲资源的无差别供给,反对因身份、地域、收入等差异形成的资源获取壁垒,避免休闲资源成为少数人的专属福利;在适配性上,追求休闲资源供给与不同群体需求的精准契合,兼顾不同个体的个性化、高品质休闲期待,让休闲资源既无普惠短板,也无多元缺失,从而为精神共同富裕筑牢物质与空间根基。
价值正义,即回归与升华休闲的本真意义。休闲正义的深层内涵是摒弃资本主导的“工具化休闲”逻辑,回归休闲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本真价值,回归休闲对人全面发展的探寻。休闲正义倡导休闲是无外在强制、无功利目的的自由活动,鼓励个体在休闲中实现身心和谐、情感滋养与创造力培育,强调休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休闲活动提升个体的道德素养、审美情趣与认知能力,最终旨在让休闲成为连接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纽带。价值正义的内涵是对休闲异化价值逻辑的彻底矫正,彰显了休闲正义的人文底色。
(二)休闲正义的建构原则
休闲正义的建构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则,确保其实践方向不偏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目标。
一是坚持人民主体性。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3]将全体人民的休闲需求与精神富足作为建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张全面发展的人是休闲正义的价值主体和实践主体。在实践中,既要保障低收入群体、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的基础休闲权利,通过制度兜底破解“休闲贫困”;也要尊重不同群体的个性化休闲选择,鼓励个体在休闲实践中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避免休闲领域的平均主义;更要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衡量休闲正义的根本标准,确保建构过程始终围绕人民的真实需求展开。
二是坚持物质与精神协同。遵循中国式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14]的本质要求,避免陷入重物质轻精神或脱离物质谈精神的误区。一方面,通过高质量发展夯实休闲正义的物质基础,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旅产业建设等的投入,优化休闲资源的供给总量与质量,让人民有条件休闲。另一方面,通过价值引领与文化培育,避免休闲异化为消费主义陷阱,引导休闲活动向精神滋养与能力提升的方向发展,避免休闲沦为单纯的物质消费,确保物质条件与精神价值协同提升,真正发挥休闲连接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纽带作用,摆脱物质与精神断裂的困境。
三是坚持制度保障与伦理引领并重。针对休闲非正义的结构性制度性特征与休闲伦理失范问题,在制度层面,通过劳动法规、公共文化政策等划定资本边界、保障休闲权利,破解劳动异化、资源不均等深层问题;在伦理层面,聚焦休闲功利化、庸俗化、群体排斥等失范现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构身心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休闲伦理规范。以制度为休闲正义提供底线保障,以伦理为休闲正义注入内在动力,确保休闲正义落地扎根。
(三)休闲正义的建构路径
休闲正义的建构是一项需多维度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立场,直面时间剥夺、价值扭曲、资源不均等核心矛盾,在制度保障、技术规制、伦理教育等关键层面发力,使休闲在权利、资源、价值维度均实现正义。
一是筑牢休闲正义的制度保障。针对异化劳动导致的时间剥夺、休闲资源分配不均等结构性问题,以制度设计破解深层矛盾。强化劳动权益与休闲时间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打击隐性加班现象,将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地方政府考核与企业劳动监察的重点,为灵活就业群体建立专门的休闲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制度刚性为休闲时间保驾护航。优化公共休闲资源配置,建立区域、城乡间的公共文化资源横向转移机制,加大农村、欠发达地区的文化经费投入与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数字化公共文化资源普惠,缩小休闲资源的阶层与区域差距。规范资本在休闲领域的行为边界,出台休闲领域公平规制,限制资本对公共休闲空间的私有化垄断,禁止休闲产品过度商业化、奢侈化,保障公共休闲空间的公益属性,防止休闲资源成为阶层区隔的工具。
二是规制数字时代的休闲规训。以技术治理与制度约束协同发力,推动算法向休闲友好方向发展,要求平台企业建立算法伦理审查机制,通过算法优化为劳动者预留弹性休息时间,减少对“表演性松弛”类内容的流量倾斜,避免技术成为资本殖民休闲的工具。优化数字休闲空间治理,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内容的监管,遏制低俗化、功利化的休闲内容传播,鼓励真实、非功利性休闲内容的创作与传播,营造自由表达、真实休闲的数字环境。利用数字技术提升休闲资源的可及性,搭建全国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整合各类休闲资源,为不同群体提供精准化、便捷化的休闲信息与预约服务,方便偏远地区居民、特殊群体获取优质休闲资源。
三是开展新时代休闲伦理教育。针对休闲价值扭曲、休闲伦理失范等问题,以文化引领与能力培育激活内生动力。强化休闲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通过主流媒体、公益宣传等多元渠道,批判消费主义、表演性休闲的异化本质,传播健康自主的休闲理念,引导社会形成对休闲本真价值的认同,呼应精神共同富裕的目标。推进批判性教育,帮助个体识别并解构资本逻辑塑造的“幸福意识”与“虚假需求”。突破“单向度”的休闲模式,拒绝将休闲异化为消费符号或劳动补充,培养对异化休闲形态的反思与抵制能力。培育个体休闲能力,在学校开设休闲相关通识课程,在社区开展各类公益文化培训,提升全民的休闲选择能力、审美鉴赏能力与精神创造能力,让个体摆脱休闲焦虑,学会在休闲中实现自我确证与精神发展,最终将休闲转化为精神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
四、结语
休闲作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场域,其异化形态与正义建构始终与社会生产方式、人的存在状态深度绑定。“休息羞耻”是资本逻辑主导下异化劳动向休闲领域延伸的必然产物。休闲正义的提出与建构,正是对这一困境的回应。它并非抽象的价值倡导,而是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优势,以精神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休闲正义的建构过程,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人学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核心命题,又回应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深层诉求,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对西方资本逻辑主导的休闲异化的超越。在迈向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休闲正义的实现不仅关乎个体精神世界的充盈,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塑造。对休闲正义的持续探索,也将为摆脱现代性困境、丰富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当代内涵、推动精神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不竭的理论与实践动力。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69页。
[2][德]韩炳哲:《倦怠社会》,王一力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第15页。
[3]参见[德]韩炳哲:《精神政治学》,关玉红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第3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
[5][德]韩炳哲:《精神政治学》,第16页。
[6]包亚明主编:《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89页。
[7][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78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61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3页。
[10][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第6页。
[11]参见柏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时代意涵与价值遵循》,《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2期。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页。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第171页。
[1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第142页。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6年第2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篇幅原因有所删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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