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小青,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摘 要] 作为重大国家行为,殖民地的创建是罗马政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共和国后期,殖民地的创建不仅进入活跃时期,且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趋势与时代特征。这既是罗马政坛多方力量博弈的结果,又深刻影响着政治竞争的格局与共和政制的走向。一方面,受共和国后期政治环境与社会需求变化的影响,继传统的军事战略型殖民地后,产生了社会经济型、士兵安置型等新型殖民地,呈现出类型属性从单一走向多样、主导机构由元老院转向政治领袖、创建策略由常规升级为暴力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在围绕着共和国后期殖民地创建斗争中,元老院权威遭到削弱,逐渐丧失了政治合法性的垄断地位与执政的社会基础;而以保民官、军事统帅为代表的政治领袖则相继崛起,得到更广泛平民阶层尤其是士兵群体的支持,实力迅速增强。一升一降之间,共和国传统政治格局遭到破坏,竞争天平完全倒向政治领袖,罗马政治也就不可避免地从共和走向帝制。
[关键词] 殖民地 政治博弈 元老院 政治领袖 罗马共和国后期
殖民地的创建是一项持续而重大的国家行为,在罗马对外扩张与对内统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克劳福德(M. H. Crawford)所言,“尽管殖民史不能完全等同于罗马史,但是它无疑在罗马史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1]因此,对于罗马殖民地的讨论始终不曾淡出古史学者的视野。然而,学界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殖民地在罗马帝国时期对外征服、内部治理及文化传播中的角色,基于创建角度对共和国后期这一关键历史时期殖民地的类型属性、发展特征等具体状况及其与共和政治相互作用等问题的讨论不仅有限,且存在重大分歧。就共和国后期殖民地类型属性而言,传统上,萨尔蒙(E. T. Salmon)等学者认为早、中期殖民地创建出发点皆在于为对外扩张服务,属于军事战略型。随着政治环境与社会需求的变化,共和国后期相继出现了为满足不同需求而创建的社会经济型与士兵安置型等新型殖民地,取代了传统的军事战略型殖民地。[2]然而,近年来特威迪(F. C. Tweedie)将民众的军事参与问题引入研究之中,指出殖民地创建的出发点不论是基于何种因素,也遑论征募对象是否针对退役士兵,共和国后期超高的服役率意味着殖民者中的大多数都具有从军经历。这一事实决定了传统上被界定为不同类型的殖民地实质上皆属于士兵安置型,从而否定了共和国后期殖民地阶段性与多样性的发展趋势。[3]此外,对于殖民地政治作用也不乏争议。布兰特(P. A. Brunt)等人通过考察退役士兵、土地安置与罗马政治之间的关系,强调殖民地是共和国后期士兵与统帅之间强关联构建的重大契机,推动了军队效忠对象由元老院转向军事统帅,加速了罗马政治从共和走向帝制。[4]但是格鲁恩(E. S. Gruen)与芬利(M. I. Finely)等学者则持不同意见。格鲁恩认为布兰特将殖民地与士兵忠诚紧密挂钩有欠合理,指出士兵效忠于统帅并不妨碍其对共和国的忠诚,共和国后期没有任何一支军队的行动目标是摧毁共和国,因而殖民地在军队忠诚转向以及共和国灭亡中作用殊为有限。[5]芬利则从经济角度指出,共和国后期殖民活动创造了数以十万计的小农群体,在经济层面有助于遏制大地产的进程,恢复小农经济。[6]其言下之意是,在一定程度上,殖民地的创建巩固了以小农为基石的共和政治,有利于其稳定与延续。
对于上述争论,泛泛而谈无助于深化对于殖民地问题的认识。本文拟在系统梳理古典史料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时代背景,针对共和国后期这一共和向帝制转变关键时期殖民地的创建情况进行系统考察与分析,厘清本时期殖民地创建的基本面貌,探索其发展趋势与特征。在此基础上,阐释殖民地的创建与共和国后期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指出围绕殖民地问题的多方博弈中,元老院政治权威遭到削弱,军事统帅则借机崛起,加速了政治天平的失衡,从根本上改变了共和政治竞争的传统格局,助推着共和国向帝国的转向。
一、罗马共和国后期殖民地创建的整体图景
自公元前338年接管了由拉丁同盟所把持的殖民地创建权,到公元前2世纪,罗马共和国先后在为其所征服的意大利土地上建立起约60个殖民地。这些殖民地被区分为公民与拉丁殖民地两种类型,尽管两者在征募对象、殖民规模、治理方式等具体方面有所不同,[7]但是在创建层面并无差别。两者创建主导机构是元老院,创建出发点均为服务于罗马征服与统治意大利的大业,具有鲜明的军事战略属性,发挥着所谓的“帝国堡垒”功能,[8]皆属于军事战略型殖民地。然而,到共和国后期,随着罗马对外征服进程由意大利半岛不断深入至地中海世界,国内政治环境与社会需求出现显著变化,殖民地创建情况也随之发生改变,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首先,格拉古时代社会经济型殖民地的创建。自公元前177年波河流域公民殖民地卢那(Luna)创立之后,罗马殖民地的创建进程便被按下了暂停键,直至公元前123年才再度开启。是年,同情平民生存境况的盖乌斯·格拉古(Caius Grachhus)担任保民官。不过,有异于其兄长提比略(Tiberius Gracchus)10年前针对公民个体实施的土地分配方案,盖乌斯相继提出利用意大利城市斯科拉奇乌姆(Scolacium)、塔兰敦(Tarentum)、卡普亚(Capua)的公地,[9]以及昔日的迦太基城(Carthage)旧址创建殖民地的倡议。[10]然而,上述倡议均遭到元老院抵制,尤其是在迦太基创建殖民地的计划,元老院更是基于历史、宗教、经济利益以及政治斗争等多方面考量而激烈反对。[11]对此,盖乌斯没有退缩,而是绕开元老院,直接向民众大会提出议案,通过广泛动员乡村与城市平民支持,最终得以成功立法。为了保证立法能够落实,盖乌斯本人及其坚定的支持者保民官弗尔维乌斯(C. Fulvius)成为负责殖民地创建具体事务的三人委员会成员,主持实际创建工作。最终,盖乌斯花费70天,完成了迦太基殖民地的创建事务。
上述殖民地创建的出发点,无疑不是出于传统的军事战略需要,而是基于社会经济层面的考虑,意在为贫困的城市平民与破产小农提供一条生计。从当时的政治局势来看,斯科拉奇乌姆、塔兰敦、卡普亚皆处于意大利中南部,这些地区被纳入罗马势力范围已久,并无强化军事镇压或监视的必要。迦太基殖民地位于北非,该地唯一强敌迦太基帝国早已被罗马彻底摧毁,阿非利加行省设立已数十载,局势安稳,并且接壤邻国是努米底亚(Numidia),该国是罗马忠诚的附属国,对罗马唯命是从。[12]此时,已经没有任何政治力量具有威胁或挑战罗马阿非利加行省统治权的意愿或能力。因此,不论在意大利,或是阿非利加,罗马并无设立殖民地以加强边界防御或监控敌人的迫切需求。从选址具体位置来看,上述殖民地均临近海洋,具有优越的商贸条件,在历史上皆曾作为商贸中心而声名远扬,并且后来均发展为地区甚至跨地区的经济中心,而非单纯的军事重镇。从殖民情况来看,传统公民殖民地份地规模只有区区数尤格(juger),殖民者的数量仅为300名左右,具有显著的军事据点特征。[13]而盖乌斯殖民地征募的对象,从政治身份而言既有罗马公民,也有意大利同盟者,从阶级身份而言主要是无产者阶层(Capite Censi)以及小商人与工匠等中下等级民众。[14]从规模角度而言,尤其是迦太基殖民地,其设置的单份份地面积高达200尤格,安置殖民人员多达6000人,均远超传统规模,旨在改善殖民者经济状况的意图明显。[15]可见,上述殖民地的创建,显然不是为了保护边界或控制战略要地,而是为转移人口、改善普通民众生存困境,呈现出突出的社会经济属性,并不属于传统的军事战略型殖民地。由此,一种有异于传统的新型殖民地——社会经济型殖民地应运而生。
尽管随着盖乌斯被杀身亡,迦太基殖民计划最终流产,[16]但是他所推动的殖民计划超越了传统军事战略框架,为殖民地的发展指引了新的方向。此后,尽管殖民地的军事战略功能没有彻底消失,但重要性下降,具有社会经济属性的海外殖民地开始进入人们视野,成为共和国后期释放社会经济压力的重要途径。而迦太基殖民地的创建,更是首次打破了罗马作为主人与行省作为臣民的界限,开创了在意大利半岛之外殖民的先例,为后世所效仿,[17]宣告了海外殖民时代的到来。
其次,马略与苏拉时代士兵安置型殖民地的兴起。公元前2世纪末期,持续的海外战争导致兵源日趋紧张,加之马略废除了服役的财产资格要求,大批无产者被征募入伍。战事结束后,这些老兵无法像其前辈那样解甲归田、重返农耕生活,而是陷入无地可耕的生存困境。由此,如何安置退役士兵成为这一时期最为重要的政治议题之一。作为首位打破征兵财产资格门槛且多次担任执政官并赢得重大军功的统帅,马略希望能够通过殖民的方式给其麾下无产者士兵觅得一条生计。然而,出于遏制马略声誉与地位等政治竞争层面考虑,元老院对此持坚定的抵制态度,致使殖民地的创建陷入僵局。公元前103年,在马略支持下,由保民官萨图尔尼乌斯(L. Appuleius Saturnius)出面,绕过元老院,直接向民众大会提出创建殖民地议案,并采用动员马略老兵参会、组织民众挥舞棍棒等暴力策略促成了《阿普雷亚法》(Lex Appuleia)的通过。该法可能含有在意大利、非洲、西西里、阿凯亚和马其顿等多地建立殖民地的条款,但是囿于资料的缺失,具体图景已无法全盘重构。不过,文献资料暗示该次殖民所需土地,意大利部分是动用城邦公地与集中购买私人土地所获,海外行省部分则来自征服所得的公地。[18]其中,明确为我们所知的殖民地是位于科嘉西岛的马里亚纳(Colonia Mariana)。就该地而言,创建主要出发点必定不是出于军事战略或经济发展考虑,因为这个位于第勒尼安海上的小岛既不是战略要地,也缺乏经济资源。更关键的是,安置对象主要是马略麾下退役士兵,而非普通民众。[19]这样看来,马里亚纳殖民地既非传统的军事战略型,亦非盖乌斯开创的社会经济型,而是专为应对退役士兵生存危机而创设的新型殖民地,即士兵安置型殖民地。此后,以创建殖民地的方式来安置退役士兵的做法,为后世将领纷纷效仿,士兵安置型成为共和国后期殖民地的主流类型。正是基于此,芬利曾断言,“罗马殖民活动的大部分历史上,退伍老兵都是主要的因素。”[20]
30年后,苏拉掀起了创建士兵安置型殖民地的新一轮高潮。公元前83年,作为内战赢家的苏拉,由《瓦勒里亚法》(Lex Valeria)获任独裁官。为了回报麾下士兵的支持,甫一上任,苏拉即着手安置退役士兵。借助独裁官大权,苏拉在未与元老院商议的情况下,于短短数年间自行创建了约20个左右殖民地,安置了效忠于他的23个军团,约8万名士兵。[21]不论从殖民者身份抑或殖民目标来说,苏拉的殖民地都属于典型的士兵安置型殖民地。这些出身意大利的老兵大多不愿离开故土,[22]而苏拉的初衷是嘉奖老兵、巩固统治,也就不太可能勉强他们背井离乡、前往海外殖民地。但是经过格拉古兄弟与马略多轮分配之后,意大利可供分配的公地已所剩无几。在这一背景下,苏拉主要采用公敌宣告的方式,没收竞争对手及其拥护者城镇的土地,以满足殖民所需。[23]由此,在众多意大利城镇中,苏拉安插了退役士兵殖民团,尤其是埃特鲁里亚(Etrulia)、皮凯努姆(Picenum)以及阿普利亚(Apulia)等对其曾抱有敌意的地区,更是成为殖民地集中分布地带。[24]通过大规模创建殖民地,苏拉不仅安置了老兵,回报了他们的忠诚,又使得整个意大利都处于其驻军控制之下,从而可以有效监视与威慑对其个人统治心怀不满的地区及民众。[25]就此而言,苏拉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殖民地传统的军事战略职能,只不过服务对象已经从共和国转向了苏拉个人。
最后,凯撒时代殖民地的多样化与复杂化。这一态势于公元前59 年凯撒担任执政官时初步显现,于公元前49 年获任独裁官时达到高潮。但究其根源,实肇始于庞培。早在公元前70年,庞培就曾为在其麾下效力于西班牙战场的退役士兵谋求殖民安置,但未获成功。公元前1世纪60年代后期,庞培胜利结束了对海盗与米特拉达梯(Mithridates)的战争后,军团中又有一大批老兵亟需安置。在这种情况下,公元前63年,经由庞培授意,保民官鲁弗斯(P. Servilius Rufus)走上前台,提出一项内容广泛的殖民议案,部分是出于满足庞培麾下士兵退役安置的需求,部分是为释放普通公民生存压力。然而,该议案又被以西塞罗为首的元老院反对派否决。[26]一再的失败使庞培只好另觅他途,最终他选择了与凯撒、克拉苏结盟,组建了后世所谓的前三头同盟,以对抗元老院的阻遏。公元前59年,在庞培与克拉苏的鼎力支持下,凯撒以执政官身份亲自出面向民众大会提出殖民方案。尽管仍然遭到元老院的激烈反对,但是在庞培全副武装士兵监视及平民支持者石头与棍棒交加的骚乱中,议案终获立法,大量殖民地借此得以在意大利卡普亚、加拉太(Calatia)与卡西利努姆(Casilinum)等地创建,庞培2.5万名退役士兵与2万名平民获得安置。[27]20余载后,殖民地创建浪潮再度兴起。尽管主持工作的依旧是凯撒,但是他的身份已经从受元老院百般掣肘的执政官转变为集各种大权于一身的独裁官。在此次殖民地创建中,他无需再挖空心思对抗反对派,也不用装模作样地再做程序文章,而是直接越过元老院与民众大会,按照个人意志筹建殖民地,归于其名下的殖民地数量高达50个之多。大致来说,在意大利,凯撒主要利用的是那些尚未分配的公地以及其私人出资所购的土地,创建了10余个殖民地,安置了约2万名士兵;在行省则利用征服的土地,创建了40余个殖民地,几乎遍布整个地中海世界,甚至在遥远的黑海沿岸创建了赫拉克利亚(Heraclea)和西诺培(Sinop)两个殖民地,安置了共计10余万名退役士兵与平民。[28]可见,这一时期殖民地涉及人数之多、范围之广皆前所未有。
凯撒创建殖民地的出发点明显更为多样与复杂,既为了安置老兵、维系军队忠诚,也为了掌控行省、为帝国建立屏障,还有发展商贸、恢复经济、转移人口、为平民提供生计等层面的考虑。譬如凯撒在西班牙城市乌尔索(Urso)遗址之上所创建的殖民新城就是如此。乌尔索不仅是控制西班牙南部的传统战略要地,而且内战期间也曾是庞培派抵抗的中心城市,为凯撒击破并摧毁。在该地重建殖民新城,无疑具有军事战略考虑,承载着凯撒监视与威慑西班牙行省的期待。同时,得益于其创建之初所发布的治理章程即所谓的《朱里亚·格内提瓦殖民地法》(Lex Coloniae Genetivae Iuliae)铭文铜表的发现,显示该城正式的拉丁语全名是“朱里亚·格内提瓦城市殖民地”(Colonia Genetiva Iulia Urbanorum),这一名称中所包含的“Urbanorum”(该词是“urbanus”,即“城市的、城市居民的”的复数属格形式)一词,彰显了其与城市定居者即城市平民之间的关联,并且铭文中对被释奴(libertinus)可以担任公职的暗示也证明了其殖民者中必定包含相当数量的罗马城市无产阶级。[29]可见,该殖民地既明显具有传统的军事战略属性,也呈现出转移人口的社会属性。同样,柯林斯(Corinth)殖民地的创建也被寄予了多种期待。柯林斯曾是希腊重镇,公元前146年被罗马摧毁后,土地被没收,成为国家公地。凯撒重建柯林斯的意图,从以下几个层面可一窥究竟。一是凯撒派遣的殖民团主体成员是罗马城市无产者,这些人生活大多依靠国库救济,属于潜在不安定分子,将之选定为殖民人员输出,无疑具有转移过剩人口、释放罗马城社会压力的意图。二是该地土壤贫瘠,不适合发展农业,但是处于连接爱奥尼亚海与爱琴海、希腊大陆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特殊位置,商贸条件优越。[30]并且殖民团中有相当部分是会希腊语的被释奴群体,这一群体赖以维持生计的手段主要是经营商贸,而非从事农耕。[31]上述信息无疑暗示着凯撒重建柯林斯具有发展经贸的考虑。三是凯撒拟开凿可以缩减爱琴海与爱奥尼亚海之间航程的柯林斯地峡,从表面来看,似是仅为了经贸往来便利。但是考虑到凯撒启动这项计划是其备战东方战争之际,并将主持工作直接交付部将阿涅努斯(Anienus),而非经由元老院遴选的殖民地筹建委员会,[32]这一安排的背后难免蕴含着为远征东方服务的考虑。因此,柯林斯殖民地的创建,混合着凯撒社会、经贸与军事战略等多层面意图。
总之,在凯撒时代,尽管只为单一目标所创建的殖民地并非没有,但是综合政治、经济、社会与军事等多种因素考虑而创建的殖民地明显增加,使得殖民地的属性出现复杂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不再能够泾渭分明地界定为非此即彼的单一类型,这一趋势实际上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外在反映。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公元前44年凯撒遇刺身亡,其恢弘的殖民地计划并未全部落实。但是他以独裁官身份拟定的殖民地创建蓝图、原则、程序规范和管理体制,为奥古斯都及其后继者所接受,并传承至帝国时代。[33]
二、罗马共和国后期殖民地创建的基本特征
通过以上梳理可见,殖民地的创建是罗马政治史的内在组成部分,涉及政坛多方力量的博弈,频繁成为共和国后期政治生活中争议的焦点。这一时期殖民地的创建状况,既受到具体时段政治环境与社会需求变迁的影响,又与政治生活中各方势力站位与竞争态势息息相关。因此,有别于早、中期,共和国后期殖民地的创建呈现出鲜明的时代关联性与动态演进特征。
其一,创建类型从单一到多样的变化。共和国早、中期,罗马主要任务在于征服意大利半岛,因而殖民地被赋予了为半岛扩张事业服务的职责。尽管殖民地在客观上发挥了转移人口、纾解民生压力等社会经济层面的功能,但从主观与本质上而言,其创建目标旨在构建所谓的“帝国屏障”,属于军事战略型殖民地。进入共和国后期,随着罗马海外征服时代的到来与不断推进,战场也从意大利转向地中海世界。这一战争形势的变化,不仅意味着意大利从前沿阵地变成了后方基地,也让地中海世界巨额的财富不断涌向意大利,精英阶层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在他们财富极度膨胀的同时,小农破产、城市平民生存困境等问题却日趋严重,成为当时罗马政治与社会的焦点议题。[34]由此,格拉古时代创设殖民地的首要目标不再是军事战略需求,而是释放经济与社会压力,为平民阶层提供一条出路。创建目标的差异,决定了格拉古时代殖民地不同于传统的军事战略型,而是具有社会经济属性的新型殖民地。及至马略时代,随着当兵服役的财产门槛的废除,无产阶级获得入伍资格。与之相伴而来的是,军团士兵出现了贫困化与无产化问题且日益尖锐,退役士兵的安置首度升级为政治生活中的关键议题。殖民地解决退役士兵生计的重要功能被发掘,因此,一种全新类型的殖民地——士兵安置型殖民地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共和国后期安置退役士兵的典型方式。进入凯撒时代,历经多年政局动荡与内战无情破坏后,罗马社会千疮百孔,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例如,不仅存在土地集中进程持续加深、乡村小农破产严重等问题,还有因政局动荡而导致短时经济危机频发,以及城市平民人口骤增及生存条件恶化等难题,并且大规模内战开启,大量无产者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安置的问题更加严峻。与此同时,统治阶层专注于内战,不仅引发了帝国边境防御薄弱、行省治理失范等诸多现实问题,也造成许多城镇人口减员严重,经济衰败凋敝。在这种情况下,殖民地被赋予更多的时代任务,军事战略、士兵安置、经济社会、商业贸易等各种类型殖民地相继涌现。可见,随着共和国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政治、社会问题的变化,殖民地被赋予了不同的任务,多样化发展趋势明显。从这个角度来说,特威迪虽然观察到了共和国后期平民服役率较高的事实,但是据此将该时期所创建殖民地笼统地归于士兵安置型,缺乏以动态的视角观察殖民地问题与时代之间的内在关联,难免有脱离具体环境孤立看待历史事物的嫌疑。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虽然传统的军事战略功能不复为共和国后期创建殖民地首要考虑的因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军事战略型殖民地退出了历史舞台,更不意味着该时期殖民地完全没有发挥军事战略功能。事实上,军事战略型殖民地从未完全消失。譬如凯撒在黑海沿岸创建的赫拉克利亚和西诺普两个殖民地,[35]为其远征东方提供战略支持的意图突出。此外,一些基于社会经济或者士兵安置角度而创建的殖民地,同样不乏军事战略意图。柯林斯等处于战略关键位置的海外殖民地,不论其创建出发点在于发展社会经济,抑或在于安置退役士兵,客观上均起到了威慑与监视行省的作用。
其二,创建主导机构经历了由元老院向政治领袖的转移。从罗马取代拉丁同盟获得殖民地创建权到公元前2世纪后期,在这近200年的时间里,殖民地创建主导机构一直是元老院。不论创建计划的设计与提出,还是其他安排,如负责具体事务的三人委员会的组建、创建章程的拟定、殖民地位置的选定、份地的分配额度、相关款项的拨付与殖民人员的规模与招募等事务,皆是由元老院作出安排,主导着整个创建进程。然而,在共和国后期,元老院逐渐丧失了这一主导地位,政治领袖个体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格拉古时代,保民官在殖民地创建中的主动性与能动性开始凸显。面对元老院对于平民阶层困境的漠视,作为具有维护平民利益传统的保民官,出于同情民众、纾解其困境及取悦民众、扩大自身政治势力的考虑,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关注与推进殖民事务。但是元老院的顽固反对,迫使他们只得绕道而行,将提案直接交由民众大会裁决,保民官与民众大会遂逐渐取代元老院,成为殖民地创设的主导机构。与此相应,三人委员会的主导权也由元老院转向保民官。传统上,元老院倾向于选取征服当地的军事统帅或者德高望重的元老组成委员会,落实创建事务。例如在距格拉古时代较近的穆提那(Mutina)、帕尔玛(Parma)与萨图尔尼亚(Saturnia)3个殖民地的创建委员会中,居于主位的核心成员是元老院领袖监察官老加图(Cato the Elder),其他两位成员也皆为执政官级别人士。[36]而在格拉古时代,保民官更多地介入和领导了三人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创建迦太基殖民地的三人委员会中,保民官不仅占据着两个席位,而且核心成员就是身为保民官的盖乌斯本人。
及至马略时代,在格拉古时代作为推动殖民地创建独立政治力量的保民官,开始沦为军事统帅的合作伙伴甚至是工具,殖民地创建的主导者也从保民官逐渐转向军事统帅。马略时代通过的两项殖民地议案,尽管走上前台的是保民官萨图尔尼乌斯,他本人也有通过创建殖民地争取民众支持的政治意图,但是居于幕后的马略无疑才是真正的操盘手。进入苏拉时代后,军事统帅的作用更为突出。借助独裁官权威,苏拉不仅绕过元老院,也不理睬保民官与民众大会,纯粹按照个人意愿创建殖民地。苏拉独裁结束后,殖民地创建主导权非但没有重新归于元老院,就连保民官也退居二线,军事统帅则日益成为主要甚至唯一的殖民地创建者。例如在公元前59年的殖民事务中,虽然元老院如同此前一样被无视,但是走上前台的不再是保民官,而是作为最高级军政统帅的执政官凯撒,其身后鼎力支持者庞培与克拉苏等人无一不是以战功著称的将军。共和国末年最后两次大规模殖民活动,更是在手握帝国全部军事力量的独裁官凯撒以及后三头的全权主导下开展的,曾经在不同阶段发挥主导作用的元老院、保民官与民众大会不再有发言权,军事统帅成为殖民地创设的最高决策者。与之相应,三人委员会成员不再是享有独立地位的保民官,而是改由受命于独裁官的部将充任。[37]
可见,共和国后期,殖民地创建的主导权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经历了由元老院到保民官与民众大会,再到军事统帅个人的转变。这一变迁历程,既是共和国后期政治舞台中不同机构之间复杂博弈的反映,也是其较量的结果,见证并推动了罗马政治权力不断走向集中的历史进程。
其三,暴力日益介入创建策略之中。如前所述,共和国后期,在殖民地创建草案面临元老院否定意见时,倡议者大多没有放弃或退缩,而是绕过元老院,将议案直接交由民众大会表决。在这一过程中,为了阻止或推进议案,竞争双方针锋相对,越来越无所顾忌地运用暴力策略,致使暴力日益渗入政治生活之中,呈现出明显的升级与泛滥趋势。在格拉古时代,保民官将议案提交民众大会后,主要采用系列惠民策略拉拢民众,以争取他们的支持。譬如,为赢得民众支持,盖乌斯提出发放廉价粮、修建公共粮仓、用公款支付士兵衣物费用、授予骑士阶层法庭审判权、修建道路等诸多惠民方案,[38]以利益争取非元老阶层的支持。尽管这些策略让元老院反感,却并未超出罗马传统政治竞争的范畴。然而,进入马略时代后,当面临类似的困境时,萨图尔尼乌斯除了沿袭某些讨好民众的传统策略外,还毫不犹豫地运用暴力手段强行推进提案。根据阿庇安记载,萨图尔尼乌斯不仅“派遣使者去通知乡村里的人,因为他们在马略的军队里服务过”,动员他们参与民众大会投票,而且还在会议召开时,“突击那些想阻止通过保民官所提出的法案的人,把他们从演说讲坛上赶出去”,并“把乡村农民集合起来,他们用棍棒进攻城市人民,打败他们,通过了这个法案”。[39]暴力在公元前59年殖民地创建活动中再度升级。凯撒既利用庞培全副武装士兵威慑反对派,[40]还默许、纵容甚至煽动普通民众在会场采用暴力手段,“于是人民暗藏着短剑,跑到表决的地方来了”,“于是发生斗争和骚动,互相殴击,那些带短剑的人毁坏了毕布拉斯的棒束权标和职位标帜,伤害了站在毕布拉斯周围的一些保民官”。而加图“又被凯撒的党羽举起来,撵出广场外”,“于是凯撒的法案通过了”。[41]可见,在此次殖民地创建过程中,暴力工具已然从棍棒升级为短剑;施暴人员不仅有普通民众,还包括全副武装的士兵;施暴对象也从一般民众升级为执政官。实际上,苏拉、凯撒以及后三头在短短数年间即完成了众多殖民地的创建,在这快捷与高效行动背后,是经过内战洗礼的庞大胜利之师的威压。传统的共和机构之间制约与平衡关系被打破,元老院与民众大会的权力悉数被接管,不再对以军队为后盾的军事强人构成实质性掣肘。至此,暴力从推动殖民地创建的众多政治工具中脱颖而出,跃升为权力角逐的决定性力量,其地位也随之升级为国家政治的主宰。
简言之,在共和国后期,暴力策略被引入殖民地创建之中,并不断升级。最初是利用普通平民或作为公民个体的退役士兵,随后升级为全副武装的现役士兵,最后是整支军队;武器也从石头棍棒升级为刀剑,乃至全套对敌作战的装备;目标则从旨在运用暴力突破元老院反对派的阻挠,推动议案在民众大会获得通过,升级为越过元老院与民众大会,独断殖民事务乃至于整个政治生活。显而易见,共和国后期,暴力日益渗入殖民地的创建事务之中,权力机构也逐渐为其所裹挟。最终,暴力取代了权力机构本身,成为最高权力的唯一来源。
三、殖民地的创建与罗马共和国后期政治格局的变迁
在围绕殖民地创建的百年竞争中,牵涉政坛多方力量。基于立场与利益的不同,各方展开了激烈的博弈,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共和政治格局的变迁。处于罗马政治核心地位的元老院无视民众的困境,抵制创建殖民地,这使其权力与权威遭到严重削弱,逐渐丧失统治的合法地位与执政的社会基础,政治地位不断滑落。与此相反,个体政治领袖则迅速崛起。首先是保民官,然后是军事将领,通过殖民活动,赢得普通民众与士兵阶层的广泛支持,迅速增强了自身的实力。由此,政治竞争天平开始向政治领袖倾斜,共和国以元老院为核心的传统政治格局再难维系。具体而言,元老院权威不断被削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殖民地的创建加剧了元老院权力领域的萎缩。如前所述,一直以来,元老院作为混合政体中的关键一极,掌握着殖民地创建的主导权。然而,共和国后期,元老院对于殖民地创建的反对态度,迫使倡议者不得不将议案诉诸于共和政体中另一合法性来源机构——民众大会,此举直接导致创建主导权向民众大会的转移。因为从政制层面上来说,罗马共和国作为一个城邦,最高权力机构是民众大会,民众大会可以就任何国家大事作出决议。但是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出于对元老院政治威望与地位的尊崇与敬畏,民众大会几乎总是唯元老院马首是瞻,长期处于蛰伏与被动状态,在某种程度上堪称是元老院意志法律化的工具。[42]共和国后期,当保民官绕过元老院,将殖民议案直接提交民众大会之时,民众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的理论地位便被激活,其政治角色也就从元老院驯服的立法工具转变为主动的决策机构。此后,有关殖民地创建问题讨论与决策的主场,不再在元老院的议堂,而在保民官主导的民众大会会场。
值得提及的是,正是鉴于元老院对殖民地创建的激烈反对,盖乌斯推动了民众大会议案审查形式的变革,将元老院传统的预先审查权调整为事后审批权。[43]此举让元老院彻底失去了对殖民事务的控制权。在共和国政治传统中,元老院凭借预先审查权,得以将那些不受其欢迎的提案拒于民众大会之外,从而实现提前过滤的功能。然而,一旦预先审查权变更为事后审批权,其过滤功能就大打折扣了。因为希腊罗马世界通行的“城邦就是公民集体”的政治理念决定着国家最高权力必然寄托于民众大会,由此,元老院即便作为实际统治机构,也不敢轻易否定民众大会业已作出的决议。[44]换言之,一旦殖民提案在民众大会上获得通过,就会成为元老院难以干预的国家意志。由此,议案审查程序的变更,让民众大会最高决策机构的理论地位进一步走向现实层面。
当然,在抵制殖民地创建过程中,元老院丧失的不仅是殖民地创建权本身,其他权力领域也大受损害。譬如公元前59年,在遭到元老院反对之后,凯撒不仅将殖民法案裁决权交给民众大会,而且“在那年的其余时间内他(凯撒)也没有再召集元老院,只在讲坛上大声疾呼地向人民演说”。[45]当执政官不再召集元老院而转向民众大会之时,元老院不仅丧失了殖民地创建权,更是被迫在相当程度上退出了当年的政治生活,整个机构的运作几乎陷入停顿。从这个角度来看,那种认为公元前49年共和国已经是一个空壳的观点,不失一定的合理性。
其次,殖民地的创建加深了元老院内部的矛盾与分裂。殖民地创建者身份的变迁,既是共和国后期元老阶层内部分歧与冲突加剧的外在表现,又进一步恶化了这一局面。元老院对平民生活困境的冷漠,使得作为平民官员的保民官率先站到其对立面。实际上,尽管保民官具有为民众利益鼓与呼的政治传统,但是随着公元前287年承认平民大会决议具有法律地位的《霍尔滕西乌斯法》(Lex Hortensia)的颁布,平民上层与贵族逐渐融合形成所谓的显贵阶层(Nobilis),保民官已然成为元老集体的一员,与元老院之间更多的是合作而非对抗关系。然而,进入格拉古时代之后,沉寂已久的保民官如格拉古兄弟、萨图尔尼乌斯等再度活跃起来。在殖民事务遭到元老院抵制之时,他们没有效仿晚近的先例——尊重元老院意见、撤回议案,而是站在了元老院的对立面,将议案诉诸于民众大会,试图通过大会来抗衡元老院,这显然是元老集团内部分裂的外在标识。及至马略时代,面对元老院的阻挠,除保民官外,一些执政官也开始走上与元老院公然对立的道路。公元前100年,执政官马略与保民官萨图尔尼乌斯结盟,成为后者对抗元老院的有力支撑;公元前59年,身为执政官的凯撒,不顾元老院的反对,亲自向民众大会提出殖民议案。执政官不仅是共和国最高军政首脑,也是元老院集会的主持者与意见领袖,他们与元老院相背而行,无疑代表着元老集团的裂痕已经蔓延至最核心部分——显贵阶层。更关键的是,走上与元老院对抗道路的并非个别激进的执政官,而是形成了一个所谓的“人民派执政官”(consul popularis)群体。[46]共和国后期元老阶层撕裂之严重,于此可见一斑。
在任何社会,统治阶层内部的严重分裂都会对政治生活的正常运作构成重大威胁,对罗马共和国来说尤其如此,这是由共和国特殊的混合政治制度所决定的。在该体制内,执政官等高级官员、元老院与民众大会都具有合法权力来源地位,其权责范围并无清晰界定。多数时候,对于元老院的意见,如同民众大会一样,高级官员总是俯首听命。也就是说,在罗马实际政治生活中,高级官员与民众大会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元老院则发挥着主导作用,从事实层面垄断着政治合法性,充当着国家事务的决策者与精英集团内部纷争的裁判者。[47]然而,共和国后期,在元老院威信大为下降的情况下,统治阶级内部发生激烈争论与重大分歧时,竞争双方不再止步于元老院的裁判,而是致力于寻求其他权力机构的支持来赋予自身诉求与行为的合法性。这一转变,使得原先由元老院所垄断的合法性开始分裂,出现碎片化趋向。元老院不再是令各方都信服的最高裁判机构,其内部矛盾也就无法及时调解,势必导致矛盾的扩散、蔓延与激化,最终引发元老阶层乃至整个社会的撕裂。
最后,殖民地的创建动摇了元老院执政的民众基础。作为一个征服型国家,创建殖民地是罗马将其征服利益在更为广泛的下层民众中再次分配的重要途径。共和国早、中期元老院执政的稳定与威信,很大程度上植根于此。共和国后期,囿于传统观念、狭隘的阶级利益以及政治竞争层面的考虑,对于为缓解退役士兵及平民阶层的生存困境而创建殖民地的倡议,元老院一次次横加阻挠,不仅违背了元老院需要回应民众诉求的传统原则,[48]更是损害了下层民众的切实利益。相较于统治集团内部错综复杂的权力之争,普通民众更加在意的是其“小得可怜的土地和财产”。在遭到反复拒绝后,他们难免心灰意冷,对元老院不再抱有任何希望。毋庸置疑,任何政权的建立与维系皆植根于民众的支持或者默许,缺乏像现代国家一样系统的警察制度与强大的常备军作为执政暴力工具的元老院政权更是如此。民众一旦疏离,元老院政权稳定运作的可能性,乃至存在的合理性都将不复存在。其中,士兵阶层的背离尤其致命。特别是当士兵阶层认为殖民安置是其不容反对的权利之时,[49]元老院若仍以诸多借口执意阻挠,无疑会被认为是对他们情感、利益与权利的多重藐视与侵犯。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他们一如既往地效忠于元老院就难免不切实际。元老院的统治既缺乏民众支持,又无军队护卫,势必陷入风雨飘摇之中。恰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那些掌握着武器的人也掌握着城邦的存亡”。[50]
在殖民地创建进程中,与元老院权威衰退相伴而来的是部分政治领袖的迅速崛起。与元老院立场不同,他们积极倡议并奋力推进殖民地的创建。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通过政治结盟、取悦民众等诸多路径,极大地提升了政治影响力,加速了权力积累进程,最终动摇了以元老院集体统治为核心的共和政治格局。
共和国后期,相较于元老院,部分政治领袖,如保民官与军事统帅,有着更为强大的动力关心并为民众争取殖民机会。从历史维度来看,保民官向来负有为民众利益代言的政治传统,亦承担着保护与改善下层民众处境的道德使命。然而更具决定性的是,时代赋予了军事统帅创建殖民地的强大驱动力。这一时期,随着罗马对地中海世界征服的推进,海外战场数量增多,作战规模与持续时间大幅提升,[51]为军事统帅与麾下士兵建立亲密关系提供了契机,而军队的无产化又加深了这一关联。那些无产者出身的士兵对退役后生计保障的渴望成为统帅征募士兵入伍、激励士兵作战、维系士兵忠诚的重要抓手。事实上,马略、苏拉及后来的大部分军事统帅均向士兵承诺了退役安置。正是为兑现诺言,苏拉才将士兵安置视为其执政的头等要务。[52]凯撒对第十军团讲话中公开许诺,“当所有的战争结束的时候,我一定分配土地给全体士兵们”,随后,“他为了获得军队的支持与向心力,特别为他们建立了很多殖民区”。[53]此外,在共和制下,士兵同时是手握选票的公民,他们的支持对于统帅的政治前途也绝非无足轻重。易言之,对士兵退役安置问题的处理,不仅成为统帅在战场上取信军队、赢得战争胜利的关键,也成为他们政治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支撑。因此,出于对个人情感、道德责任以及政治前途的考量,统帅不得不为其麾下老兵谋求一条生存之道。
在上述道德情感与现实利益的双重驱动下,即便面临着元老院的抵制,军事统帅大多没有退缩,而是采用诸多政治策略积极推进退役士兵的安置事务,尤其是建立政治联盟与讨好民众两项策略被频繁运用,对罗马政治竞争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马略与萨图尔尼乌斯以及庞培、凯撒与克拉苏等政治联盟的建立,起因皆离不开殖民地,且最终也促成了殖民地的成功创建。同时,由于殖民方案需要在民众大会上通过,为争取好感与支持,统帅们经常将普通民众纳入殖民范畴,以切实的利益收买民心,博取名望。[54]在罗马的选举制度之下,这些声名可直接兑换成为选票与权力。譬如凯撒在公元前59年,“他利用这个办法(即殖民计划),使自己得到了群众的好感”,[55]赢得了为老兵与城市平民利益奋斗的声誉,结果是“每个人都想为他找到好的职位和新荣誉,以回报他的恩惠。”[56]此外,一旦殖民方案成功立法,还会产生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与后续衍生的系列大权。前者通常涉及殖民者的征募、殖民地点的选定、土地的购买与纠纷的裁定、殖民经费的分配、殖民地行政机构的设置以及首届官员的选拔等诸多权力,甚至还包括非同一般的军事指挥权。[57]如公元前63年,鲁弗斯拟定的殖民方案计划组建由10人构成、任期5年的殖民委员会,在这一方案中,不仅委员会成员远超通常的3人之额,任期也远超1年的传统,更关键的是,委员会还被赋予前所未有的裁判权与军事权,致使西塞罗直呼10位成员为王。这一言论虽有夸张与攻击之意,但是毫无疑问是以该机构权力超乎寻常为基础的。[58]后者主要衍生自盛行于罗马社会的恩庇关系。所谓恩庇关系,是由具有相互支持道德义务的恩主与门客构成,在罗马政治生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格尔泽尔(M. Gelzer)甚至认为它是政治权力分配的社会基础。[59]殖民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建立与后续发展皆离不开创建者的支持与庇护,故而被视为门客的一方,需要将创建者奉为恩主,为其提供选票、人力与物力等诸方面支持。[60]由此,政治领袖每创建一个殖民地,便意味着将一城纳入其恩庇网络之中,得一城之助,政治资源与实力势必大幅增加。事实上,元老院对政治领袖创建殖民地的忌惮与抵制,很大程度上即源于此。
显而易见,当退役士兵、破产小农与城市平民从政治领袖那里得到了元老院所拒绝给予的利益之时,他们情感倾向与政治站位势必从元老院转向政治领袖。正是他们的投票与支持,政治领袖才有攫取超乎寻常政治权力的可能性,其中最成功者的权势远远超出了普通元老,甚至拥有了与元老院抗衡的实力与资本。当凯撒决定进攻罗马时,不仅其麾下士兵热烈响应,平民阶层也默认甚至欢迎其军团的到来。正如西塞罗所说,穷人们都拥护凯撒。[61]可见,除了精英集团内部少数成员外,元老院政权遭到大多数民众的疏离或抛弃。就此而言,殖民活动在相当程度上赋予凯撒推翻元老院政权的价值理性与目标理性。
总之,共和国后期,围绕着殖民地创建议题的博弈,极大改变了当时的政治格局。一方面,原本居于统治地位的元老院由于抵制殖民活动,不仅导致权力领域缩减,也加剧了其内部的矛盾与冲突。而与士兵、平民等关键力量的疏远,更是使元老院政治威信大幅降低,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与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在传统政治体系中居于相对次要地位的政治领袖则借机崛起,通过运用各种策略积极推进殖民地的创建,将元老院拒绝让渡的利益授予士兵及更广大的平民阶层,从而赢得了他们的感激与忠诚,政治实力与声望大为提升。这一竞争格局的变化,促使政治舞台上的选票之争逐渐转变为战场上军事实力的较量,共和国最终也正是在手握重兵的统帅们的相互攻伐中土崩瓦解。
四、结语
共和国后期殖民地创建情况的发展与变迁,是罗马政治与社会发展的产物,既具有顺应时代要求因时而变的一面,又有反作用于罗马政治与社会的一面。相较于传统的帝国防御问题,共和国后期政治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使得小农破产、城市平民生存艰难,退役士兵安置、人口恢复以及经济发展等层面的问题与困境日趋严重,亟待解决。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困境的突破,创建殖民地不失为一条可行之策。因此,共和国后期殖民地的创建情况与具体时代的任务直接相连,经历了格拉古时期社会经济型殖民地,马略时期士兵安置型殖民地,以及凯撒时期多类型殖民地并存三个阶段。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殖民地建设日渐呈现出创建目标多样化、创建主导权从元老院转向政治领袖个体、创建策略暴力程度不断升级等发展趋势。这不仅是共和国后期政治斗争日益激化的外在反映,也极大地影响与改变了传统政治竞争格局。
在这场历时近百年的较量中,传统上掌握着殖民地创建权的元老院,由于偏见与短视,拒绝将征服利益让渡给普通民众,迫使持相反意见的政治领袖个人相继走上前台。他们绕开元老院,力图寻求共和政制中另一权力来源机构——民众大会的支持,并且在遭到反对派的顽固阻挠时,往往选择运用暴力策略突破僵局。此举虽然推动了殖民地的创设,但是也助长了暴力的滥用与升级,破坏了共和政治运行的基础,使政治秩序日益走向混乱。更严重的是,由于反对殖民地的创建,元老院不仅丧失了其传统的主导权,也让士兵、小农与城市平民等普罗大众对之大失所望,开始转向政治领袖。民众与政治领袖一旦联合,权力集中进程便随之启动。随着这一进程不断推进,罗马政治由元老院集体统治的共和政治转向个人专权的帝制也就不可避免。正如西塞罗所言,元老院对利益让渡的拒绝使得他们不得不付出自由的代价。[62]
需要指出的是,芬利等学者曾提出罗马殖民活动创造出了数十万之巨的小农群体,客观上有利于大地产进程的阻遏与小农经济的恢复。然而,这一观念可能仅适用于共和国早、中期,而脱节于共和国后期的历史实际。因为共和国早、中期殖民地均创建在新近被征服的意大利人土地之上,也即罗马以被征服者的利益为代价,换取了其平民的安置与小农经济的稳定。但在共和国后期,意大利臣服已久,半岛早无新土地可供征服,殖民所需的土地大多只能来源于强制征收。在这种情况下,伴随着新小农的诞生,必然是大量既有小农惨遭摧毁。更糟糕的是,依靠暴力手段强征土地对于任何社会的稳定都会造成严重破坏。因为对于财产所有权的暴力侵犯,不仅损害了既有者的利益,更会激化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分裂、仇恨与冲突。凯撒指出,苏拉“使他们(作为现在土地所有者的退役士兵与原有的土地所有者)彼此永远成为敌人”。[63]可以预料,周边原有居民的敌视、政治环境的不稳定、对于昔日统帅的忠诚等因素,皆让退役士兵不易安于农耕生活,更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因此,他们异常脆弱,一旦受到召唤或诱惑,就倾向于拿起武器,成为政治动荡与骚乱的潜在因素。公元前63年,苏拉老兵就是喀提林骚动中最为积极的参与者。公元前1世纪40年代早期由凯撒殖民安置的退役士兵,绝大多数在凯撒死后,不是顺应后三头中这位就是那位的征集令而重返军团了。[64]就此而言,共和国后期殖民地的创建,对于缓解土地兼并进程作用相当有限,尽管可能释放了一些社会压力,但是也加剧了罗马政治与社会的撕裂与动荡,负面影响非常明显。
总体而言,作为罗马共和国政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殖民地的创建情况不仅是共和国后期各方政治势力激烈与复杂博弈的见证,也进一步削弱了元老院统治力量,助推着政治强人的崛起。一降一升之间,共和国混合政体下形成权力制约与平衡的传统格局无法继续维系。因此,殖民地的创建,为以军事实力为后盾的政治强人取代以集体统治为核心的元老院政权创造了重要契机,罗马政治由共和制度向帝制转变的历史进程也随之开启。
注释
[1]M. H. Crawford, “Review of Republican Colonization under the Republican by E.T. Salmon”, The Classical Review, vol.21, 1971, pp.250-253.
[2]E. T. Salmon, Roman Colonization under the Republic,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69.
[3]特威迪强调,共和国后期,17—30岁男性在总人口中占比为23%,而该年龄段人口占军队士兵的86%。这一服役率之高,远超地中海世界其他国家,在整个古代世界都少有国家可与之比肩。F. C. Tweedie, “The Case of the Missing Veterans: Roman Colonisa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in the Second Century B.C.”, Historia: Zeitschrift für Alte Geschichte, Bd. 60, H. 4, 2011, pp.458-473.
[4]P. A. Brunt, “The Army and the Land in the Roman Revolution”, 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vol.52, 1962, pp.69-86.
[5]E. S. Gruen, The Last Generation of the Roman Republic, Berkeley, Los Ange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4.
[6][英] M. I. 芬利:《古代经济》,黄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93页。
[7]一般而言,罗马公民殖民地(coloniae civium Romanorum)征募对象限于公民,规模经常为300人左右,由罗马派驻官员直接管理;拉丁殖民地(coloniae Latinae)征募对象主要是拉丁人,规模在2500到6000人之间,往往作为一个共同体自我管理。E. T. Salmon, Roman Colonization under the Republic, pp.15-28.
[8]Cicero, De Lege Agria, 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2, 73.(以下古典著作皆来自洛布古典丛书的英文版,另作说明的除外)
[9]Velleius Paterculus, Roman History, 2, 7, 7; Plutarch, Lives, Caius Gracchus, 8-11.
[10]在卡普亚和塔兰敦创建殖民地的议案由盖乌斯亲自提出,在迦太基创建殖民地则由保民官鲁布利乌斯(C. Rubrius)出面倡议。不过,学者们一致认为,作为盖乌斯的支持者,鲁布利乌斯践行的是盖乌斯的意志,因而均将该议案视为盖乌斯立法的一部分。Plutarch, Lives, Caius Gracchus, 10;[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4卷,李稼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95页。
[11]元老院既害怕海外殖民地强大起来后会对自身构成威胁,又因为罗马摧毁迦太基之时曾施以诅咒而有宗教层面顾虑,亦不愿经济利益受损,因为国库可以从被没收的行省土地上获得租赁与间接税收益,更忌惮盖乌斯借此获得民众拥戴,声望进一步高涨。Velleius Paterculus, Roman History, 2, 7, 7; F. F. Abbott, “The Colonizing Policy of the Romans from 123 to 31B.C.”, Classical Philology, vol.10, 1915, pp.365-380, p.370.
[12]迦太基被摧毁后,努米底亚对罗马持友善与忠诚态度,直至朱古达上位后才出现变化。[古罗马]撒路斯提乌斯:《喀提林阴谋:朱古达战争》,王以铸、崔妙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53-256页。
[13]公民殖民地人员规模在公元前2世纪前期有所增大,但直到公元前177年卢那建立之前,殖民人数从未超过2000人。P. A. Brunt, Italian Manpower,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7, pp.259-261.另,尤格是罗马面积单位,一尤格相当于2/3英亩。
[14]Plutarch, Lives, Caius Gracchus, 9;[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4卷,第96页。
[15]多萝西·J. 汤普森所提出“土地分配的数额多达200尤格——很明显这种规模的殖民地从一开始就是提供给上层阶级的”的观点有待商榷。因为在该阶段,海外殖民尚属于新生事物,普通罗马人大多不愿背井离乡离开意大利,盖乌斯提高土地分配规模势必有吸引平民的考虑。这一意图亦体现在马略老兵所获授地规模的差异之中,份地安置地点位于海外的规模为100尤格,位于意大利的则仅有14尤格。[英] J. A. 克鲁克等编:《剑桥古代史》第9卷,裔昭印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年,第87页;Israel Shatzman, Senatorial Wealth and Roman Politics, Bruxelles: Latomus, 1975, pp.480-481; Plutarch, Lives, Crassus, 2; Nepos, De Viris Illustribus, 73.
[16]在盖乌斯倡议的殖民计划中,位于塔兰敦的殖民地的建立已经得到证实,卡普亚的殖民计划是否落实缺乏明确证据。迦太基殖民地建立后被取消,不过业已移居的殖民者依然保有分配给他们的土地。Plutrach, Lives, Caius. Gracchus, 8.
[17]公元前118年,纳尔波(Narbo Martius)是罗马殖民史上首个成功在行省建立且具有明显社会经济属性的殖民地。F. F. Abbott, “The Colonizing of the Romans from 123 to 31B.C.”, pp.365-380.
[18]Plutarch, Lives, Crassus, 2; Nepos, De Viris Illustribus, 73; F. F. Abbott, “The Colonizing Policy of the Romans from 123 to 31B.C.”, p.374.
[19]P. A. Brunt, Italian Manpower, pp.577-580.
[20][英] M. I. 芬利:《古代经济》,第176页。
[21][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谢德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85页;Livy, Epitomae, 89.
[22][英] M. I. 芬利:《古代经济》,第145页。
[23]W. Broadhead, “Colonization, Land Distribu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in P. Erdkamp, ed., A Companion to the Roman Army, Oxford: Blackwell, 2007, p.159.
[24][英] J. A. 克鲁克等编:《剑桥古代史》第9卷,第390页。
[25]阿庇安提到“甚至在他(苏拉)死了之后,他们还是拥护他的最坚强的战士”。[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81页。
[26]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见Cicero, De Lege Agria.
[27][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张竹明、王乃新、蒋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1页。
[28][英]迈克尔·格兰特:《罗马史》,王乃新、郝际陶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88页;F. F. Abbott, “The Colonizing Policy of the Romans from 123 to 31B.C.”, pp.373-384;[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5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468页。
[29]《朱里亚·格内提瓦殖民地法》铭文19世纪晚期出土于西班牙马德里,保存大体完好。在铭文第105节规定对公职人员德不配位问题的处理办法时,专门提到不能以公职人员的被释奴出身(praeterquam quot libertinus erit)作为质疑依据,这一表述无疑暗示着被释奴可以担任殖民地公职。该铭文收录于H. Dessau, Inscriptiones Latinae Selectae, Berlin: Weidmann, 1913, 6087.铭文出土具体状况、拉英对译以及评论参见M. H. Crawford, ed., Roman Statutes, vol.1, London: Institute of Classic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1996, pp.393-454.
[30]Strabo, Gegraphia, 8, 6, 23.
[31]E. T. Salmon, “Roman Colonization in the Republican Rome”, 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vol.26, 1936, p.135.
[32]Plutarch, Lives, Caesar, 58.
[33]凯撒于公元前45年与前44年分别出台了《朱里亚自治市法》(Lex Iulia Municipalis)与《自治市建设法》(Lex De Coloniis Deducendis),成为后世罗马殖民地建设的基本章程。F. F. Abbott, “The Colonizing Policy of the Romans from 123 to 31B.C.”, pp.373-384.
[34]关于成功征服带来的贫富分化、土地兼并等问题的详细论述,参见P. A. Brunt, The Fall of Roman Republic and Related Essay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8, pp.1-92.
[35][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5卷,第468页。
[36]F. F. Abbott, “The Colonizing Policy of the Romans from 123 to 31B.C.”, p.366.
[37]李雅书、杨共乐:《古代罗马史》,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30页。
[38]Plutarch, Lives, Caius Gracchus, 5.
[39][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27页。
[40]庞培甚至公开宣称他要用“剑和盾去迎击对手的武器”。Plutarch, Lives, Caesar, 14.
[41][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11-112页。毕布拉斯(M. C. Bibulus)是公元前59年的两位执政官之一,与凯撒共职。
[42][英]安德鲁·林托特:《罗马共和国政制》,晏绍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227-252页。
[43]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从法律层面而言,自公元前287年《霍尔腾西乌斯法》通过后,保民官倡议的草案可直接提交民众大会,但是从实践层面而言,官员经由元老院同意后再将提案呈交给民众大会已然成为传统惯例。Lily Ross Taylor, Party Politics in the Age of Caesar, Berkeley, Los Ange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p.15, p.19, p.20.
[44]当然,共和国后期,民众大会通过但又被废除的殖民法案不是完全没有,但是皆属于大规模政治骚乱后的特例,并不常见。刘小青:《正常还是失控:罗马共和国后期执政官选举暴力问题探析》,《史学集刊》2024年第1期。
[45]“因为单独一个执政官是不能召集元老院的;如果一个执政官没有得到另一个执政官的同意而召集元老院,这是不合法的。”[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11、112页。
[46]A. Dupla, “Consules Populares”, in H. Beck, eds., Consuls and Res Publica: Holding High Office in
the Roman Republic,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279-298.
[47]对于元老院政治核心地位的考察,参见晏绍祥:《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生活——以公元前190/189年为例的考察》,《学术研究》2010年第8期。
[48]在罗马传统政治文化中,元老院被认为是富于同情心和仁慈的机构,任何求助于它的人都不应遭到拒绝。[古罗马]撒路斯提乌斯:《喀提林阴谋:朱古达战争》,第139页;N. Rosenstein, R. Morstein-Marx,“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epublic”, in N. Rosenstein, R. Morstein-Marx, eds., A Companion to the Roman Republic, Oxford: Blackwell, 2006, pp.625-637.
[49] L. Keppie, Colonisa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in Italy, 47-14B.C., London: The British School at Rome, 1983, pp.36-40.
[50]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44页。
[51]共和国后期,罗马在地中海世界几乎总是数个战场同时作战,至少需要8—10个军团。根据单个军团5000—6000名士兵的常规规模计算,每年至少有4万名士兵在役。F. C. Tweedie, “The Case of the Missing Veterans: Roman Colonisa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in the Second Century B.C.”, pp.461-473.
[52][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80-81页。
[53][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80页;Plutarch,
Lives, Caesar, 57.
[54]如前文所述,公元前103年,萨图尔尼乌斯土地法安置对象除了马略的退役老兵外,也包括乡村破产农民。公元前59年,在凯撒推动下,2.5万退役士兵与2万名平民得到殖民安置。公元前44年,凯撒安置的平民与士兵数量分别为8万与4万名。Dio Cassius, Roman History, 38, 1;[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11页;Will Broadhead, “Colonization, Land Distribu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pp.149-161.
[55][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11页。
[56]譬如,凯撒凭借包括殖民活动在内的一系列慷慨行为赢得了民众的好感,“因此他被任命为山南高卢和山外高卢的总督,任期五年,指挥四个军团的兵力。”[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14页;Plutarch, Lives, Casear, 5.
[57][英] J. A. 克鲁克等编:《剑桥古代史》第9卷,第720页。
[58]Cicero, De Lege Agria, 2, 2.
[59]关于恩庇关系及其历史地位的梳理与介绍,参见晏绍祥:《罗马共和政治中恩庇关系——西方学界两百年来的研究与争论》,《世界历史》2023年第5期。
[60]G. Bradley, J. P. Wilson, eds., Greek and Roman Colonization, Origins, Ideologies and Interactions, Swansea: The Classical Press of Wales, 2006, p.202.
[61]Cicero, Ad Atticus, 8, 13, 2; 8, 3, 5.
[62]Cicero, Ad Familiares, 7, 30, 4.
[63][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80页。
[64]Will Broadhead, “Colonization, Land Distribu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p.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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