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院、实体系、重点研究基地、校内相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2012年度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但选题要符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指导思想,能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尤其要结合当前我国、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几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的主题和主线,以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鼓励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重点加强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中国发展道路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研究;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创新研究等基础研究。
(二)本次适合我校申报的2012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申报)。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约10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青年项目约5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二、申报要求
(一)青年项目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请者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五)在研(未获得结项证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
(六)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七)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申报安排
(一)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者务请先仔细阅读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系统挂在省社科规划办主页上,预计7月20日前后开通并接受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
(二)申报者务请于2012年8月24日前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完申请书并确认提交,之后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1份,自行对照中山大学2012年度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逐项检查修改,直至本人认为无需修改为止(未通过社科处审核前,个人随时可登陆申报系统修改提交并打印申请书),并在三级形式审查表“□”处打√确认。
(三)申报者2012年8月27日前将自行审核并修改的申请书1份连同申请者栏“□”处已经打√确认的三级形式审查表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
(四)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收到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后逐项对照三级形式审查表进行二级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的“□”打√确认(如发现问题,请即时通知教师重新登陆申报系统修改,直至未发现申请书存在形式问题,认为无需修改为止),并于8月29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申请书1份连同申请者和院系栏“□”处打√确认的三级形式审查表)统一报学校社科处审核。
(五)我处将在9月4日前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三级审核并陆续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若项目状态为审核通过,表明社科处无反馈意见,即无需修改)的申报者请按照反馈意见登陆申报系统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书,直至社科处网上审核通过。
(六)9月5日上午12:00前,申报者请自行登陆申报系统用A4打印(左侧装订)出社科处审核通过(申请者打印前一定要确认是否通过社科处审核,以保证申报系统上提交的申请书与打印出的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如在9月5日上午12:00系统关闭前发现仍为待审核状态,请尽快联系社科处,以免错过提交申请书的时间)的申请书一式六份,签名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xulijun@mail.sysu.edu.cn。
(七)根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通知,项目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200元。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取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评审费(为避免重复交纳评审费,申报者个人请不要直接向社科处交纳现金或转帐,一律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转交),到财务处交现金或转帐到社科处帐户:02070-4225001,最后把转帐通知单第二联(收款单位存)单据交社科处作为已付款的凭据。
(八)9月5日上午12:00项目申报系统关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及规定时间积极组织申报,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徐理军
电话:(020)84110885或 84038684
电子邮箱:xulijun@mail.sysu.edu.cn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2〕23号)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中山大学2012年度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
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流程
中山大学社会科学处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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