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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劳教时代的刑法结构完善”研讨会在京举行

时间 : 2013-11-24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将如何应对惩治违法犯罪?11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主办了“后劳教时代的刑法结构完善”研讨会,高铭暄、陈光中、储槐植、范方平、陈泽宪、刘仁文等来自全国各地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的人士近百人聚集一堂,共商对策。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运行近六十年,对社会和民众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但长期以来因人权保障缺失而争议颇大。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确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与会人士都拥护中央这一决定,认为劳动教养制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废止是我国社会法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应该好好总结和评价。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如何处置原来劳动教养的违法行为,则是面临的一个更难的问题。其中所涉及的,多是关乎我国刑法结构和刑罚结构、重罪和轻罪、保安处分以及其他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等深层次的问题。多人主张进行分流,即部分犯罪化由刑法调整,大部分归入治安管理处罚,这样在制度和实务上都不会产生大的动荡。

“后劳教时代的刑法结构完善”是以刘仁文教授为首席研究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社会稳定的刑事法治保障”2013年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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