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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村发展——“2013年农村社会学论坛”综述 ... ... ...

时间 : 2014-03-23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摘 要]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和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和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联合举办的“2013年农村社会学论坛”于2013719-2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成功召开。与会专家学者重点围绕城镇化与农民工、农村人地关系、农村社会关系、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建设以及农村社会问题、管理、保障与发展等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交流。文章对上述议题中有代表性的见解作了简要概括和评述。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会问题;农村社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但在推进过程中也产生了如资源大量消耗、环境矛盾加剧、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经济结构失衡、就业压力巨大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这些新型问题,实现“中国梦”,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战略。在这一背景下,2013719-21,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和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和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联合举办的“2013年农村社会学论坛”在贵州省贵阳市隆重举行。

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郑杭生先生为论坛做了题为“开创农村社会学研究新局面”的主题报告。他主要从“城市化与农村发展的关系问题”与“中国农村社会学的未来问题”两方面展开,认为中国的新型城市化必须靠城市和农村发展“两条腿”走路,城市发展需要加强,农村发展同样需要加强。对中国农村社会学的发展,郑杭生先生提出了3点期望:要推动研究范式的创新、要抓“真问题和大问题”以及要增强理论自觉意识。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钟涨宝进一步指出:农村研究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无论外籍学者在中国进行社会学的初期传播,还是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对社会学本土化的探索,其多是通过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而达致的。时至今日,探讨中国农村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依然是时代赋予中国社会学者的主要使命,如何在中国农村社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的实践过程中推动中国社会学本土化则是当代中国社会学者的一个重要使命。

2013年农村社会学论坛”的主题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村发展”,与会代表从社会学、管理学、人口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出发,对城镇化与农民工、农村人地关系、农村社会关系、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建设以及新时期农村社会问题、管理、保障与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都是中国农村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也是事关中国社会全面进步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微观、中观和宏观层次对与会专家学者的研究进行梳理①,在立体呈现学者们笔下乡村图景的同时,反思既有研究所预留和有待建构的研究空间,力图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国农村的研究、发展提供助力。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民:一个微观视域

微观视角,就是从具体个人或群体入手,通过观察人们的社会交往来发现社会行动的意义、特点与其社会环境的复杂关系。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主体,是农村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原动力。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好农民问题是促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发展的关键。因此,从农民群体的微观视角切入,深入探究农民个体的现状与行为,以解析农村整体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对农民带来的影响。就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民而言,学者们关注了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农民与土地间的关系、农村居民间的关系等问题。

1.城镇化与农民工

农民工是中国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的市民化、城市融入及社会适应业已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梅建明等从生活质量、社会融入、社会保障和社会适应4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通过对全国3318名农民工的调查问卷分析,得出了当前农民工存在较强的市民化适应程度和相对较低的市民化意愿。作为制度约束的城乡二元结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和保险层次的双低局面以及农民工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等都制约了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提高。

浙江师范大学鲁可荣通过对浙江省桐琴镇外来农民工社会服务与社会融入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实地调查,系统总结提炼了桐琴镇加强外来农民工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及创新机制。通过总结提炼“桐琴经验”,提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入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措施。

华中师范大学江立华等基于空间视角对农民工城市融合途径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无论是在“单体同质型”社区还是在“多体异质型”混合社区,农民工与市民都未实现充分的交往和融合。基于此,他们提出“社会空间”的概念,主张政府、组织与农民工和市民个人要积极建构城市社会公共空间,扩大社会交往,以破解社区空间的限定性和狭隘性,促进农民工与市民的城市融合。

华东理工大学孙中伟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融合的政策路径与地方创新进行了述评。他认为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测量维度,主要包括空间融合、经济融合、文化社会融合以及心理融合4个方面。在对于农民工社会融合影响因素的解释上,存在3个理论解释视角,分别是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户籍制度。这3个视角分别从微观的个体能力、中观的人际关系和宏观的制度层面对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进行解释。现有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政策主要有户籍改革、就业指导、公共服务以及社会参与。其中户籍改革和公共服务是一种集体主义的社会政策,强调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来取消制度的不平等,作用于整个群体而不是个体,而人力资本和社会参与是一种个体主义的视角,主要作用于微观的个体,通过提升个人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使农民工在就业时得到更大的帮助。

2.农村人地关系

在农村,人地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伴随市场化、城市化的进程,新时期的农村人地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山西省社会科学院陈红爱等针对农村征地补偿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独立补偿的问题,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基于其用益物权请求征地补偿,不应再将承包经营权的补偿纳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征地补偿费补偿给村集体组织,而应该参照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标准单独予以确定并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香港理工大学王化起关注于改革开放中农村集体土地利益平等分配的现象,以义村股份合作社为个案,依托于社会关系视角,探讨集体平等分配如何通过嵌入到农民的生计和土地的产权制度而得以延续,试图证实中国农村的经济转型依托于一系列因素,特别是宗族组织在村庄中的作用。

安徽师范大学吴翠萍认为,随着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城镇化加速和区域经济发展,失地农民的规模快速增长。失地农民离开了土地,失去了传统的劳动方式和生活保障。他们中的适龄劳动人口不得不转向非农再就业。其中,由于受到社会性别差异的限制,女性失地农民不仅要面临再就业问题,还要平衡其与自身角色和家庭责任的关系。因此,在该群体还缺乏有效劳动就业保护机制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构建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农村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生存于其间并求得发展的主要依托,对转型背景下农村居民间的信任关系、个人社会资本等社会关系问题的剖析有利于了解和分析农村社会结构。华中科技大学刘丹以信任理论为基础,D村“拆迁补偿居民”的补偿款投资行为中的信任进行了研究。她认为,人品信任在中国人的信任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单维度的信任类型对信任的解释具有局限性,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信任是一个多元信任类型的信任模式。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方芳等以江西古村为例,对社会变迁下的信任关系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关系所具有的“熟人社会”下的差序格局特点已发生变迁,但信任仍然是乡土社会建立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之一。这种信任的建立和维持,很大程度上依靠红白喜事与乔迁之喜等人情往来维系,而信任类型以习俗型信任和特殊型信任为主,契约型信任、合作型信任以及普遍型信任还比较缺乏。

厦门大学胡荣等依据2009年在福建寿宁、江西泰和与崇仁、江苏太仓4地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了社会资本及其他因素对个人捐赠行为的影响。分析表明,人口统计学特征中的年龄、受教育年限、参军经历、党员身份等因素对个人捐赠行为有显著影响;社会经济特征是解释个人捐赠行为的重要变量;社会资本对个人捐赠行为的影响有限;社会经济特征比社会资本更能解释个人捐赠行为;较高的社会信任度和社团参与度对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具有积极的影响,进而也会促进个人的捐赠行为。

北京科技大学吴柳芬等以珠三角“外嫁女”纠纷为例,发现纠纷形态呈现出一种多元正义局面,纠纷所涉及的“外嫁女”、村集体和村民等主体都秉持各自的正义原则,形成自己的行动策略,进行利益的角力。因此,对待多元利益格局中的纠纷不能只采用单一向度的正义原则,而忽视不同利益主体多元正义观的存在;在解决机制上,不能只从简单的平等观出发,而该持一种复合平等观,即建立在一种“合理的有差别的平等”利益调和基础上。

上述从微观视域出发的研究,无论是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还是农村的人地关系或者社会关系问题,都离不开对个体行为发生机制的回应。关于小农行为的发生机制一直存在实质主义与形式主义之争,实质主义注重小农所处的社会文化网络对其行为的制约,而形式主义更多地强调了小农自身的可塑性,更多地接受了古典经济学关于个体理性计算的观念。上述研究成果都能从不同侧面体现这一争论间的张力,遗憾的是并没有研究者进一步提出这一元命题,并对之进行提炼与再阐述。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组织与社区:一个中观分析视角

中观层次,即社会单位层次的研究是联系宏观与微观的桥梁,其承接了微观研究的基础,以支撑宏观研究的拓展方向。在农村主要有农村民间组织、合作组织和农村社区,这些研究单位都是分析和理解农村的有效工具。农民行为、农村现象与农业发展皆嵌入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各类农村组织、社区的变化和调整既受到整体场域中个体的影响与社会制度的规诫,同时亦制约个体的行为、影响社会制度的制定方向。

1.农村社会组织

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最能全面体现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特点,对其研究将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整个农村的社会结构。南京农业大学杨灿君基于对浙江省27家合作社的实地调查,将合作社分为干部型组织者的企业式合作社和能人型组织者的小农式合作社,关注了合作社获取外部资源的关系运作。他认为,干部型组织者在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中,与政府建立并维持双向依赖关系,从而获取体制内的资源,同时利用合作关系积极拓宽销售渠道,促进了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而能人型组织者对政府是单向依赖关系,是一种弱关系,同时同行之间是相互竞争关系,最终导致合作社名存实亡。基于此,杨灿君提出了当前合作社的发展既要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更要积极开展同行业联合的建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赵晓峰等则将注意力放在了合作社背后的权力运作,认为作为新增利益主体的合作社打破了村落社会内部的权力平衡体系,带来了村庄利益格局的分化。合作社需要拓展自身的权力体系,不断扩大自主活动的空间;村两委则需要让渡部分权力,尤其是组织经济活动的权力,而这需要双方能够构建起一个有机的民主协商机制。当前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负责人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现象具有阶段的合理性,而如何在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形势快速变化的需要,构建一个权力制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

华中农业大学萧洪恩等以恩施市城郊基地单元烟农()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整理为例,在明确各部门及烟农自身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分析烟农()专业合作社在参与土地整理过程中的创新模式,总结其在增强合作社运行活力、促进利润累计等方面的有效经验,探索其运行模式的进一步推广。

2.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承担着组织、管理、服务等多方面的功能,当前政府正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探索和试验工程。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刘振杰基于对河南的调研发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合村并点,对现有的自然村、空心村等进行拆迁合并,对并村后节余出来的土地进行复耕;就地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在搞好产业支撑的前提下,实现村民就近就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大量现实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资金短缺、后续管理、社域认同等。樊雅丽在考察河北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基础上,认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培养“中坚农民”,提高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能力,让农村人口过上高品质的生活,在根本上为农村“空心化”问题的解决提供动力。

华中农业大学罗峰认为在城镇化背景下,流动起来的农民突破并模糊了既有的社区边界,“农民-社区-服务”三者出现脱节,使管理及服务减效甚至失效。为此,需改革相应的财税体制、民主机制,以实现社区服务与处于流动状态的城乡居民无缝对接,建立居住地为基础的社区服务边界,重新实现“农民-社区-服务”三者的重合。

浙江省天台县社科联张密珍从文化生态学视角,探讨了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社区发展问题。她认为,古村落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保存了最接近自然的一种生活方式与文化传统,具有多重价值。在社会转型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把“村落”作为一个生态整体,放置到社会环境、人文传统、自然生态等关系网络中重新定位,将文化遗产保护与振兴地方经济、自然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等进行整合,促进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社区的协调发展,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在上述有关农村社会组织的研究中,主要集中在农村合作社这一领域,仔细区分则存在合作社研究和研究合作社之别。研究合作社者关注合作社的构成、类型、运作以及与外部场域的协调与沟通;而合作社研究的内容则更为宽泛,其虽然也研究合作社的运作等内容,但其重点不在合作社本身,研究者往往通过合作社的研究透视更为一般性的命题,如权利、土地问题。上述对农村社区的研究多从现实农村社区的具体问题出发,从不同的视角为农村社区的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合作社的兴起、还是空心村的出现亦或是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都处于社会发展、变迁这一脉络之中,而这一变迁的重要表现之一———新型城镇化无疑决定了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与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社会问题、管理、保障与发展:一个宏观视域的考察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中国城乡居民的物质生活差距呈现减少势头,但是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同时,国家在建设农村、发展农村的目标定位、发展方式及建设力度等方面,都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也无法使农民共享全社会发展的成果。基于宏观视域,将整个农村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探讨农村社会的问题、管理、保障和发展等有助于更好地把握社会整体的性质和发展规律,制定更适宜有效的三农政策。

1.农村社会问题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社会的转型、体制的转轨,社会冲突从各个领域凸显出来,农村社会问题也日益涌现。中南大学潘泽泉等基于对S镇农村的实地调研,具体分析了农村贫困人口的脆弱性因素及风险承担网络对其贫困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村贫困与农村居民的脆弱性因素中健康状况与其收入来源保障有显著性的关系,政府保障与生活环境也与其是否贫困有关。从风险承担网络角度来看,亲属支持与自身家庭的劳动力保障对其贫困的可能性也有显著影响。

杭州师范大学卢福营探讨了近郊村落城镇化中村民边缘化的问题。他认为,村民市民化,即乡村农民转变为城镇市民,是中国近郊村落城镇化面临的核心问题。在当前中国城镇化实践中,近郊村民的市民化大致包含三方面内容:身份转换、权利同化、城镇认同。现阶段近郊村民不仅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而且在农民体系和市民体系中均不居核心地位,处于边际位置。呈现出不同程度、多样形式的边缘化状态。近郊村民的边缘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但当前中国近郊村民主要是随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户籍改革、撤村建居等公共政策和政府行动的展开而逐渐地市民化,突出地表现为政府推动的“被市民化”过程。正是由于这些公共政策和政府行动的局限,导致近郊村民形成为一个特殊的边缘群体。

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王莎莎则以贵州威宁石门乡为案例,指出人力资源是制约贫困农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因素之一,同时指出目前的乡村学校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瓶颈,进而从教育社会学的视角,探讨如何构建参与式多元化教育,发挥多元教育的优势,最终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力资本。

河南师范大学高中建对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农村人口有序转移问题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目前中原地区农村人口转移过程中存在户籍制度阻力、流动人口市民化滞后以及中原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因此,他以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为基点提出了划分主题功能区、改革户籍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加强教育的具体建议,从而实现农村人口有序迁移,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中原经济区持续平稳发展。

武汉大学刘燕舞则以华北一个满族村庄“早村”为个案,考察了自杀现象在该村老、中、青三大年龄群体中的基本分布特征。他将“早村”青年农民的自杀放置于父权制的框架与权利解放话语中进行理解,认为中年农民自杀与“早村”激烈的社会比较紧密相关。而对于老年农民自杀现象的发生,他则认为这与新的代际关系失衡以及社会压力往弱势群体的转移有关。

2.农村社会管理

近年来的社会转型改变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导致农村的社会管理机制也相应发生变化。临沂大学孔繁金认为,转型时期的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客体、机制和方法与手段等方面都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在这种背景下,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在管理理念上要实现由“以管理为先”向“以服务为先”转变;在管理主体上要做到传统管理主体的自我更新,培育新的社会管理主体和完善及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并举;在管理内容上要进行分类整合,区别对待,找准社会管理内容创新的突破点,改变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管理由政府“包打天下”的不合理状况;在管理制度上要彻底根除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在管理机制上,要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主体的发展成长机制、社会问题的统筹协调机制、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机制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在管理方法上,要做到变管理为服务,变一方为多方,变传统为现代的转变。

华中农业大学狄金华等以鄂西南河村的经验材料为基础,以河村黑地产生与演变为基点,展开了对乡村社会治理变迁的研究,分析了基层政府同乡村社会的互动,以此为基础探寻村庄社区内部的治理逻辑。研究发现,黑地的产生是科层制留给乡土社会实践空间以及农户自我拓展生存资源以及村组干部摆平社区内部关系等多种因素形塑出来的结果。对于黑地的存在与分配,乡镇政权以默认的方式视而不见,其赋予村组干部行为的自主性,促使了村组干部在缺乏其他软性的价值规范的治理手段的情况下,将土地本身作为一种治理手段,黑地就是在这一过程中被不断地再生产和分配。

吉林师范大学王亚民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宣统年间江苏地区的乡镇自治。他认为,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自治机构的建立、自治经费的筹集是前提,选区划分与乡镇选举是重心,县府、士绅与耆民的共同参与是关键。然而由于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江苏地区乡镇自治进展缓慢。在反思江苏乡镇自治与各家学说的基础上,王亚民指出,我国村民自治的未来走向应是三层治理模式,即服务村民自治的指导性、监督性的乡镇政治体制,官治与民治相互调适的管区中介机制,村民当家做主的两委自治模式。

3.农村社会保障

1978年以来,中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农村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迅速解体,农民获得了土地经营权,集体的保障功能逐渐削弱,农村社会保障面临严重困境和挑战。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田奇恒等探讨了在老龄化和城市化双重背景下,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他们指出当下农村空巢老人面临与子女空间距离远、贫困程度高、医疗保障低、文化活动少等问题,通过强化居家养老、建立社会互助机制、探索社会工作介入及加强法律宣传等措施构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体系。

上海大学郭明以赵村为个案,分析并揭示了郊区农民保障从“家族”“家庭”到“集体”,再到“家庭为主,集体、社会为辅”的演变逻辑,呼吁在同一类型的郊区构建一种将水平适当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和以土地、非农业职业收入为内容的家庭保障结合起来的,以“社会和家庭为主、集体为辅”的农民保障制度。

华中农业大学王翠琴等认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质在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从原则和标准、实施效果、产生的社会心理影响和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影响四大方面来看,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的新农保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进一步发挥新农保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功能,建议畅通沟通渠道以构建农民表达机制,多管齐下以提高新农保经办管理水平,建立新农保监督、评估机制以确保公平兼顾效率。

4.农村社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新的问题,遇到了新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奂平清对“小农经济是否仍将是中国农业的出路”进行了探究。他认为当下对于“三农”问题的研究由于缺乏综合性视角而呈现出单一化和片面化的缺陷,存在大量如“城市化是否必然导致农村和农业的衰落”“土地规模经营效率较低”“农民愿不愿意市民化”等这样的伪命题。他提出“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以推动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建设和以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化或农民的专业化。

中南大学董海军对农业生产者的体面劳动水平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农业生产者的体面劳动水平还有待提升,等级参数对农业生产者的体面劳动客观水平与主观认同水平有较大的影响,提升经济收入与生活质量是当前农业生产者的主要诉求,年龄分层理论得到了进一步验证。为了提高农业生产者体面劳动水平,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农业生产者收入增长是最有效的路径。同时也应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环境,完善农业劳动保障体系,积极创建有效的沟通对话机制,同时对于农业生产者中的弱势群体要进行特殊关怀。

中国人民大学陆益龙在“千人百村”调查的基础上,从农民的社会心态出发,对乡村社会的发展态势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当前超过三分之二的农民具有幸福感,不到三分之一的农民有不公平感,可以用“绝对发展论”“相对满足感理论”和“发展性问题论”来加以解释。尽管城乡差距的现实客观存在,但多数农民并未将自己的地位认同为社会底层,表明农民的社会心态具有积极和乐观向上的趋势。农民与政府的关系总体上处于中性偏良性状态而非趋于紧张,农民对政府的态度有层级差异,折射出乡村治理中存在不和谐问题,解决乡村治理问题既要推进农村基层行政改革,更重要的是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

山东财经大学王传荣在对山东农村经济文化变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经济文化变迁通过加快技术进步步伐、推动制度创新、劳动力投入增加等促进山东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总结山东经济文化变迁的制约因素,并相应提出了通过制度创新、加大农村开放度、培育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新型农民、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加强农村经济文化转型、促进农村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纵观上述关于农村社会问题的研究都是当下较为突出的重点社会问题,研究者在深入剖析社会问题的同时都有针对性地给出了政策建议,但遗憾的是并没有与相应的理论进行直接对话。而关于社会管理既有理论、历史经验的研究,也有理论—经验相结合的研究,研究者从历史比对中反思当下乡村治理模式、从理论分析中提炼农村社会管理方法。同时,学者们深刻反思了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农村社会保障薄弱,存在严重的城乡差别,而这种困境不仅仅缘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因此需要重新思考、定位农村发展问题。

四、结 

2013年农村社会学论坛”虽然以学者们汇报最新研究成果的形式为主,但论坛讨论并不局限于文章本身,与会学者身怀人文与学术关怀,热烈探讨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未来中国农村如何发展以及如何做好农村研究等问题,并达成以下基本共识。

(1)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重新思考“三农”问题,对土地配置、农民出路、粮食体系、农业经营、新农村建设等给予具体回答,形成“新三农”———现代农村、现代农业和汇入现代职业体系的现代农民———发展格局②。

(2)中国新型城镇化必须依靠农村和城市的共同发展,任何偏废都可能影响到未来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所以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加强城市发展,更要加强农村发展。

(3)中国广阔的土地分布与庞大的不同地域文化的农民群体,决定各地的城镇化模式不可能单一,因此,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村情的农村,应采取不同的适合当地的城镇化方式,探寻“地方模式”与“地方经验”,推进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4)农村研究者应加强对重大基础问题的研究,增强理论自觉意识,避免跟风式的热点研究;同时应进一步扎根基层,沉入到当代中国农村的事实与经验中去,正确处理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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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梳理时文中所引述的与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均来自《“2013年农村社会学论坛———新时期的中国农村发展”论文集》。

②引自中央财经大学杨敏教授在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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