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晚清时期,由于西商东渐,华洋商事纠纷因之迭起,而由此导致的中西方商事习惯法冲突也日益凸显。因为各种原因,在中西方司法机构裁决华洋商事纠纷的过程中,西方的商事习惯法在无形中取得了某种适用的“优越性”。中国固有的商事习惯法因之倍受冲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了擅递。而这一切又在一定意义上彰显着中国近代商事法律在早期形塑过程中的一种独特趋向。
[关键词]晚清 华洋商事纠纷 商事习惯法 擅变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09) 05-0120-07
*本文系2007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7C01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蔡晓荣,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福州350108);王国平,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历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苏州21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