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财政”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财政体制改革目标。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虽然它目前只是一个调整财政支出范围与财政管理制度的政策性概念,但中国宪法文本及宪法惯例的发展已经使之成为重要的宪法学概念。因其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分权体制的内在原则,以及基本人权之均等保护的财政改革理念,“公共财政”概念可资为我国修宪立法之重要参考,亦可在财政法律法规适用的过程中发挥其政策诊释与规制功能。
[关键词]公共财政
宪法释义学 宪法内涵
〔中图分类号〕F812
; D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09) 07-0042-06
*本文系福建省社科规划合作项目“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20088207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周刚志,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厦门,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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