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代原直省官制体系中没有专门管理农工商和交通事务的职官,农桑、水利、释传诸务由分守分巡及粮储、盐法各道兼管。咸同以后,随着近代交通、实业事务之繁兴,各省招商、电报、邮政及农工商矿各局逐渐衍生,“散而无统”,影响中央实业、交通行政管理权。清季外官改制,动议裁撤事简责轻之道缺,归并农工商矿各局,添置劝业道,重建直省实业、交通行政管理机构,垂直管理,以统人权、事权。然而各省省情不同,相关权益又纠结难厘,督抚添置劝业道遂各寻其源,所立新制看似划一、实则有异。
[关键词]清季 官制改革 农工商矿各局 劝业道擅递
〔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3) 09-0116-10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攻关项目(OSJZD00011)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 王鸿志,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广东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