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我意识是人的自由的内在前提,自由是人的自我意识在内外两方面合乎其本性的展开和实现。而自我意识的两重性本性,决定了这个展开和实现的过程必须以自我限制或否定为中介,克服“冲动” 和“任性”,超越“对立”和“异化”,这既是人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也是人的自由的辩证法。自觉地把握和遵循这种辩证法,人的自我意识才能经由“个体”、“族群”和“人类”这三重形态的分化和统一,走向普遍的自由 。
[关键词]自我意识 自由 人的二重性 实践具体的普遍性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3 ) 04-0001-10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研究”(06BZX01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张曙光,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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