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1999—2007年省级层面的土地违法案件样本,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地方政府官员参与土地
违法的行为与土地交易法律制度的演变紧密相关。土地出让法规细节完善前,地方官员可通过较为简便的协 议和划拨等方式合法出让土地来发展辖区经济,土地违法的动机多出于谋取个人私利的“土地腐败”;土地出让法规严格后,面对曰益增加的土地需求,地方官员倾向于冒险违法供给土地以发展辖区经济。在中央发
展经济和合法用地的双重目标下,发展经济仍是地方政府官员的首要激励。如果这个激励不改变,即使中央 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减少的仅是土地腐败的可能性,地方官员合谋参与的土地违法案件仍然会层出不穷。改变目前以地区GDP为中心的政绩观,而不是单靠严格的法律制度,才能从源头上改变地方官员热衷于参与土地违法的问题。
[关键词]土地出让法规 土地交易监管 土地违法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 2013 ) 04-00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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