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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几个重大判断

时间 : 2013-09-28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摘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是现在学界与政府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界定,对于是否存在流转市场也没有形成共识。文章认为,虽然中国农村有土地流转,但“有流无转”、“有市无场”,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农地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符合四大要件:农民为流转主体、有流转规则、有流转平台、有流转机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做好规划、建章、立市、管理、服务、监督、保障七个环节的工作。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中图分类号〕F30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09) 10-0092-06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农户生产、生活、交往社会化与公共服务网络建构”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6JDXM09;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农户生产社会化与公共服务网络建构”的成果,项目编号:07JA790009。
       作者简介 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湖北武汉,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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