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业团队成员在人力资本初始禀赋和发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常常出现激励不到位的情况,因而很难做到“好聚、好处和好散”。创业团队治理旨在采用一套合适的激励与控制机制,界定和协调
团队成员间的互动合作关系,以保证创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从而实现成功创业,在最大化团队整体收益的基础上最大化团队成员的个人收益。在创业团队组建阶段,团队人力资本未经证实,创业团队治理更倚重于关系治理;在创业团队发展阶段,团队人力资本逐步得到证实,随着新创企业成长,关系治理手段逐步减弱,契约治理手段逐步增强;在创业团队解体阶段,团队人力资本基本得到证实,创业团队治理更倚重于
契约治理。
[关键词]创业团队 团队演化 创业团队治理 人力资本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 (2013) 10-0081-06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创业团队整合机制与新创企业绩效”(71072092)、国家 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际化背景下我国创业企业的社会网络与创业成长”(71232009)、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项目“中国家族企业研究创新基地”的阶段性成果。感谢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军律师与作者就创业合伙人问题所
作的多次讨论,文责自负。
作者简介 朱仁宏,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275);代吉林,安庆师范学院经济 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博士后(安黴安庆,246052);曾楚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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