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高科技创业的发展经历了制度合法性建立、政府支持、市场激励的制度演变过程。研究发现,在最初的制度缺失的状态下,政府为高科技创业的出现建立了合法性基础,之后一系列的制度完善和优化措施也极大地促进了高科技创业的涌现,但政府的不当或过度介入相对于完全市场竞争机制而言是无效或低效的,政府支持的制度安排最终要让位于市场激励的制度安排。但是,必须意识到,从政府到市场制度安排的转变过程中,一次性的、彻底的转变是不现实的,而从政府支持逐渐向市场激励机制的转型,是在真正意义上促进高科技创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趋势。不同的制度安排方式是造成我国高科技创业发展及其地区差异扩大的重要变量。
[关键词]高科技创业 制度变迁 政府和市场 地区差异
〔中图分类号〕F27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0) 05-0084-06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资源观的新企业创建与早期成长机理研究”(70732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欧湛颖,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新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