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1世纪以来,台湾地区的刑事司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就整体制度层面而言,台湾地区在借鉴当事人主义具体制度的同时,坚守了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特色。从“扁家弊案”入手分析可知,台湾地区在保留大陆法系最重要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了具有原创意义的改革尝试,为新时期职权主义自身的发展完善提供了可能的思路,也为我国大陆地区的司法改革起到了借鉴作用
[关键词]台湾地区 刑事司法改革 扁家弊案 职权主义
〔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1)03-0051-08
本文的研究得到了中山大学台湾研究所的资助,特此感谢。
作者简介 郭天武,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末非,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广东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