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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部门合作的问责途径:浙江JL收费公路 项目与台湾地区电子收费公路项目案例研究 ...

时间 : 2013-10-03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摘要]本文借鉴世界银行2004年发展报告的有关概念建立公私部门合作中问责关系的分析枢架,指出公私部门合作中存在意见表达、顾客权力和合约这三个问责途径。浙江JL收费公路项目和台湾地区电子收费项目的案例显示,合约缺陷是公私部门合作问责不可避免的制约因素。其次,尽管相对于传统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公私部门合作模式提供了合约问责和顾客权力问责途径的多元选择,传统的公民意见表达途径仍 是保证问责成功的关键。

[关键词]公共服务提供 公私部门合作 问责途径

〔中图分类号〕DM5-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2) 12-0055-07

本文系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建设项目,中山大学重大社科课题培育项目“社会问责”研究和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元化改革中的问责途径和风险分配研究”11YJC63001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陈净,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广东广州,510275)

 公私部门合作的问责途径:浙江JL.收费公路项目与台湾地区电子收费公路项目案例研究.p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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