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表达与文化的文法
时间 : 2013-09-15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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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提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到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说明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经历了一次从“有形”到“无形”的洗牌。从概念的界定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包括文化的表达(如艺术、音乐、文学、宗教、戏剧及像视觉、听觉、味觉所表达出来的文化的信息等)和文化的文法(如感觉、心性、历史记忆、无意识的文化认同、无意识的生活结构和集团的无意识的社会结构等)。在当代的文化语境下,文化的中心和边缘的划分要根据文化发展的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绝对的中心和边缘,也不能在非遗政策上厚此薄彼。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发展过程中,要面对文化结构的重组和运作功能的革新,这种重构在遵从民俗文化特质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选择和组合,才能在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过程中迸发新的生命力。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的表达 文化的文法 文化重构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麻国庆,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