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物具有两层次规律,即表层的“事物客体的外部联系规律”和深层的“事物内在联系规律”。表层规律包含客体本质、外部相互作用及其形成的组织结构等方面的规律,是关于世界如何由独立“客体”构成的“构成论规律”,它们描述了事物的外在运动及其结果,但不能解释这些客体本身是从何而来。如果将表层规律绝对化为事物的本质规律,将会形成错误的形而上学世界观以及建构主义方法论。在“构成论规律”的背后存在着关于事物如何通过内在联系而生成的“生成论规律”。实践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过程,是社会事物的生成根源。自然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则是人类实践的前身,是整个自然界的生成根源。正因如此,以发现事物客观规律为主旨的科学,以其发现的规律的层次不同而分为不同类型。当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正经历从表层的“构成论规律观”向深层的“生成论规律观”的转变。
[关键词]表层规律 深层规律 构成论规律 生成论规律 科学理论转型
〔中图分类号〕B0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0) 04-0040-08
作者简介 鲁品越,上海财经大学现代经济哲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永章,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上海,2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