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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德二年制试论隋唐赋役令的渊源关系

时间 : 2013-09-29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摘要]文献上明确记载,唐朝律令继承隋朝开皇律令,故隋唐史研究者亦遵从此说。据此,隋场帝制定的大业律令是不被唐朝继承的异端法典。因为隋场帝是中国历史上臭名远扬的皇帝,故其法典也被视为恶法,自然不被唐朝所继承。本文对有关赋役规定的唐武德二年制重新进行探讨,指出唐朝赋役令实际上是继承了隋大业赋役令。正是隋场帝为唐朝的繁荣打下了基础。因此,视大业律令为异端,极度贬低隋场帝是有问题的。只有抛弃对隋场帝的成见,从继承“开皇之旧”的标榜中解放出来,才能推进新的隋唐史研究。
      [关键词]开皇律令 赋役令 隋场帝 武德二年制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0) 06-0090-09

     作者简介 中村裕一,日本武库川女子大学文学部教授;韩昇,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433)。
      从武德二年制试论隋唐服役令的渊源关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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