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论的变革与价值概念的解释》)
[摘要]在对价值概念的理解上,学术界存在着分别从客体的功能和属性、主体的需要以及主客体关系三个角度加以解释的传统。这三种解释传统同属于主客体统一的认识论框架。这一框架对于我们理解价值是必要的,也是价值认识过程中必经的阶段,但是它本身又存在着重大缺陷。我们需要突破价值解释的认识论框架,进入到价值的存在论层面,在价值与存在的关系中把握价值。随着当代哲学存在论的深刻转换,价值之本体也就从人之外的抽象实体转向人自身,即价值不是一种固定存在着的某种抽象实体,甚至也不仅仅是关系,而是人的存在以及对人的存在所具有的意义。
[关键词]价值 认识论框架 存在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1) 03-0001-05
作者简介 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北京,100875);沈湘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北京,100875);兰久富,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