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说”的本义为“解释、说明”,可引申为“讲述、叙说”,由“说”之本义衍生出论说体,由“说”之引申义矛污生出叙事体。早期的“说部”概念既包括阐释义理、考辨名物的论说体,如论、说、议、辨、诗文评、说书体、学术性笔记等,也包括记载史实、讲述故事的叙事体,如史料性笔记、故事性笔记、说话、小说等,是众多文章、文体、文类的汇聚与集合,而非单一的文体概念。晚清以来,随着以小说为主体的叙事体地位的提升,“说部”逐渐将论说体排除在外而专指叙事体,并最终成为“小说”之“部”。
[关键词]说部 小说 论说体 叙事体 小说文体
(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09) 02-0129-07
本文系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术语考释”(项目编号:2006BWY004 )和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资助项目(项目编号:B4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刘晓军,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后(广东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