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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体学的学理构成

时间 : 2013-09-30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摘要]古代文体学的学理构成,大体包括文学文体学、文章文体学与文化文体学三个层面,具体分文体形态学、文体起源学、文体命名学、文体范畴学、文体分类学、文体史学、文体创作学、文体艺术学等,是一完整独立而又开放的学科体系。中国古代文体概念,类似于西方的文类概念,西方文体(style )概念,则类似中国古代风格概念。不存在纯粹的“文学文体”,也没有纯粹的“应用文体”。以内容、风格、功用为标准界定和划分文体,是不科学的,只能以体式为标准。文体分类,“一分为三”比“一分为二”更合理。现代文体分类四分法,与古代文体学原生态相差较大,造成流弊。文体在不断新生与淘汰过程中发展,文体演进是封闭性与开放性、纯洁性与包容性、逻辑性与非逻辑性的统一,它如同一条连续不断的长河,前后古今不是沟、界,而是环环相连。
     [关键词]文体 正体 原生态  学理构成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0) 09-0117-09

    作者简介 欧明俊,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福建福州,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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