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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珠江三角洲区域公共管理主体关系协调

时间 : 2013-10-01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中国(南方)学术网 【字体:
     [摘要]区域公共管理归根到底是要有效解决多元主体之间在区域性公共问题上的协作共治。要做到这点,关键就在于协调好各区域公共管理主体间的关系。因此,在区域公共管理的视野中,珠江三角洲一体化的关键是要协调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形成多中心的治理格局。
     [关键词]珠江三角洲 一体化 区域公共管理 政府与市场间关系 政府间关系 政府与社会间关系
   〔中图分类号〕D0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 (2011) 01-0049-08

     *本文系“中山大学985三期中国政府与政治重大转型研究项目”、“中国公共行政研究精品培育专项资金”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张紧跟,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广州,510275)
       论珠江三角洲区域公共管理主体关系协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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